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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az01 (@@)》之銘言: : 目前正在自學歐洲Antitrust這部分.. : Article 101 指企業體共謀 (cartel practices) : Article 102 是說企業佔有支配性領導地位 (dominant position) : 跟之前唸的專利的基本定義等相比 : 有什麼樣的方式可以幫助企業降低違反Antitrust law的機率 : 我目前想到的有 : 1.FRAND (公平合理非歧視的授權) : “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FRAND) licensing : 2.SSO (standard-setting organization) : 我提得這兩個想法對嗎? 或者有其他更好的建議 : 謝謝! 這兩個是相關的, 但要注意的是,standard setting基本上是更加強專利權人在技術市場的壟斷地位, 所以從Art. 102的角度來看, standard setting並不是solution反而是problem的一環, 而FRAND才是對應的solution。 相關資訊可以參考我在本板之前發的文章#1Gx98kGs 以上是Art. 102 TFEU的部份。 至於Art. 101 TFEU,則主要涉及licensing造成的一些問題, 例如所謂的「交互專屬授權」,這造成技術市場上的聯合壟斷。 相關規範以當時的Art. 81 EC (現在的Art. 101) 為依據訂定在Regulation 772/2004, 歐盟執委會另外有一個guideline作為執行Regulation 772/2004的方針 (條約--Regulation--guideline的位階大致可想像成憲法--法律--行政函釋)。 Regulation 772/2004和Commission Guideline可以在下面的連結找到, http://europa.eu/legislation_summaries/competition/firms/l26108_en.htm 那個guideline有四十幾頁,但是解釋得很詳細, 讀一遍會有不小的收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4.86.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