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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VVVii (aa)》之銘言: : 大家都知道Mark都了學長創意把整個faceboo的idea拿去當做自己的生意 : 最後賠了小錢了事。 : 站在當初facebook還沒成立前的時空背景下,有原創idea的Mark的合夥朋友(忘了名 : 字了),是不是應該patent關鍵的核心技術概念,譬如 : Webpage live feed of other members' status and photos in a social network. : -Each status/photo allows friends to leave comment or tumb up. : -We can profit by selling advertisements. : 如果那些被mark背叛的幾個朋友有申請專利,是不是可以分到大一點的餅? : 為什麼沒有申請專利呢? 錢,錢,錢 有技術沒創意,可以當技術人士 有創意沒技術,可以當夢想家 有創意又有技術,但是沒錢,可以當發明家 有創意有技術又有錢,可以當創業家 專利需要燒錢, 特別是軟體專利, 之前survey美國專利代理人的專利申請與撰稿費用, 軟體專利申請費用(含代理人撰稿)基本起跳都是10k USD, 好一點的都要15K USD起跳, (軟體相對於其他產業專利申請費用較高,10年前應該也是屬於申請費用較高的族群) 光是申請費用對學生來說,就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況且未來可能要面對專利權利的不穩定性, 與高額美國專利訴訟費用及相關風險... 另外,無法實行的創意申請專利會出問題 (如訴訟時因無法據以實施而導致專利無效,或申請中就被核駁) 此外,軟體也可以透過著作權加以保護, 一般軟體核心技術通常不會申請專利, 會申請的的技術多半偏向應用, 目前很多偉大的創業者都是學生, 微軟的創辦人 YAHOO 的創辦人 GOOGLE 的創辦人 FACEBOOK 的創辦人 這些學生有很多共同的特點,比如說: 充滿創意與實作能力 現在有一種新興風投,就是直接進入大學挖掘學生創意, 上次看電視節目,已經有美國知名的風投經理人大舉殺進對岸頂尖大學, 網羅優良學生組成小團體,經理人把屎把尿的訓練學生以開發其創意能力, 定期reivew創意,小成本大收成,有點像是攤平投資法的概念, 只要翻轉(找到一個大創意),連本帶利倍翻, 軟體產品很拼創意,相同產品應用的核心技術,每家都有自己的know-how, 端看應用上是否能更貼近消費者需要, -- 樂創意 飆創新 玩專利 超過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209.130 ※ 編輯: VanDeLord 來自: 114.37.132.173 (04/15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