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vic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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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申請策略
時間Fri May 31 06:53:17 2013
一般遞發明申請
到實審
到獲得核准
應該會拖上不少時間
可否同時對一機具
申請發明案與新型案
新型案比較快核准
在遞申請書到核准前(新型 or 發明)
就開始談授權或是買賣
而且是以當作發明已被核准來談
可是案子被核准前
合約該怎麼擬定
是不是有例子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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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24.2
推 DragonDeath:當作技術移轉來處理 05/31 07:13
推 piglauhk: 預算OK 可以一案兩請不撤案 (  ̄ c ̄)y▂ξ 05/31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