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qir:歐洲、日本案比較常出現這情況(容許多附多) 07/19 22:02
→ cloud7515:嗯…那我想問這樣翻譯過的案件直接送審會保證OA嗎…XD 07/19 22:05
推 slayerchobit:依定會有OA 事務所也可以順便賺錢,你現在也不能修改 07/19 23:52
→ slayerchobit:要不然會與外文本不一致 07/19 23:53
→ slayerchobit:當然也是有事務所會偷改~,有的審委和程序人員沒有 07/19 23:54
→ slayerchobit:仔細核對外文本的狀況,也是有可能會過關的 07/19 23:54
→ cloud7515:嗯…也是 第一次提出的版本一定不能改 不過聽說國內案 07/19 23:56
→ cloud7515:也是第一次會給OA 所以其實也都是要處理一次的吧? 07/19 23:56
→ cloud7515:話說偷改…會容易使範圍跟原文不同導致出現破綻吧 囧 07/19 23:57
推 piglauhk:1。程序審就會打回頭 根本進不了實審 07/20 00:20
推 slayerchobit:偷改過關的機會,是滿低的,但還是有聽過pass的 07/20 00:22
→ slayerchobit:另外,事務所比較常偷改的會是圖示或說明書的部分 07/20 00:24
→ slayerchobit:項次依附比較不會去偷改 07/20 00:24
推 piglauhk:2。我想是你看錯了 我國程序審品質佳 不太可能出現多附 07/20 00:24
→ piglauhk:多的問題 就算有也應該是極少數? 07/20 00:25
推 piglauhk:3。若只是主張優先權 理論上可以重寫一份不用照譯 但範圍 07/20 00:29
推 piglauhk:一定等於小於原説明書 故說明書照譯比較穩 但claim 07/20 00:30
→ piglauhk:則比較自由 (大心) 07/20 00:31
推 dakkk:我認為程序審應該審不到 因為多項附屬多項要來回看才看的出 07/20 00:37
→ dakkk:程序審就算逐條審 但要來回看有點功夫 07/20 00:38
→ dakkk:我個人覺得這種會留到實審 07/20 00:39
→ horbe:這個屬於實審項目,故程序審既使有發現而發函要申請人改,不 07/20 07:05
→ horbe:改也是照樣會到實審階段喔。頂多就是實審再被駁一次。 07/20 07:07
推 madgame:補中文本,同時送修正本就可以了 07/20 12:51
推 DragonDeath:回S大 審查人員理論上不會主動比對外文本和中文本喔 07/20 18:10
→ kolily:還有你也可以確認一下是否是看到的是核准專利 基本上這應該 07/20 22:28
→ kolily:滿容易拿到oa的 07/20 22:28
→ pptbleu:我比較想知道你那留給審委第一次OA的邏輯是什意思... 07/27 10:44
推 DragonDeath:這樣事務所必定會有中間程序可辦啊 樓上... 07/27 18:56
→ cloud7515:據說有些事務所寫的一次就會過 但是通常範圍小到不行 07/27 19:27
→ cloud7515:藉由幾次OA讓範圍足夠保障發明者權利應該是必須的 07/27 19:28
推 DragonDeath:多附多的情況不同喔 要寫寬應該在獨立項下功夫 07/27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