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auhk (我要當陽光型男!!)
看板Patent
標題Re: [問題] 若論文內容申請專利中 ……?
時間Sat Aug 24 00:12:30 2013
※ 引述《magicshiela (江羽舒)》之銘言:
: 因為念的研究所實驗室
: 有可能會必須對成果申請專利
: 若是畢業論文包含正審查中專利
: 去面試工作有時又被要求觀看論文
: 作為面試選才一部分
: 直接整本給面試官看沒關係?
假設本案未於給面試官看之前申請
102年新法
專§22-1-3
申請前已為公眾所知悉者
著§3-1-4
公眾指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數人』,但家庭及其正常社交之多數人,不在此限。
爭點在於面試官是否正常社交? 若否
則若面試官非為一個而為一群 即似有該條之適用 反之則否
以上 請先進們不吝指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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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0.157.233
※ 編輯: piglauhk 來自: 111.240.157.233 (08/24 00:17)
推 last611:論文申請優惠期不就好了 給誰看都沒差吧 08/24 12:52
推 last611:而且我不覺得著作權的公眾跟專利的公眾可以混在一起用 08/24 12:56
→ last611:專利的公眾應該只限於不特定人可得而知 08/24 12:57
→ last611:所以如果只有面試官看過不會違反新穎性 08/24 12:59
→ last611:如果面試官又洩漏出去能不能用非出於本意洩漏就不確定了 08/24 13:00
→ piglauhk:嗯阿 謝L大 本題困擾我的點在於 美國MPEP是說非特定人 08/24 20:03
→ piglauhk:可取得者 為之PUBLIC 但台灣是否亦採同樣標準? 若是 08/24 20:05
→ piglauhk:請先進們不吝提供出處 以供小弟參考 謝謝各位 08/24 20:05
→ ealvis:優惠期規要式與期限都定沒有homogeneous 08/24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