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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專利前輩好: 小弟想請教一個問題 先前技術是把以往相關的invention整理出來 但在我的invention和先前人的invention不同之處,及我對先前增加改良之處 這些是要寫在發明內容還是先前技術?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77.101
DragonDeath:都可以 審查基準或CN指南雖然有規定 不過通常沒人挑 09/07 06:45
dakkk:當然寫在先前技術呀不過你要比較比較的內容最好寫在實施方式 09/07 12:49
forcomet:不建議寫在先前技術 特別是你有申請美國案 09/07 16:08
saltlake:為何美國案特別? 09/07 16:44
deathcustom:不管是哪個國家,都不要 09/07 16:50
deathcustom:最多可以提到"某幾篇(案號)是先前技術"但是仍然不好 09/07 16:51
piglauhk:小的是習慣把最近似前案都寫下去 再把說明書當oa寫 XD 09/07 17:26
piglauhk:另外 建議參酌 T S M 相關內容 09/07 17:29
dakkk:我推p大的做法 我是聽說美國檢索到的寫在先前較好 09/07 19:17
dakkk:反正你都要提ids了 沒什差 09/07 19:17
dakkk:而且據說你先提在先前技術 比審委自己檢索到的 容易過 09/07 19:19
dakkk:當然我只是聽說 聽聽就好 09/07 19:19
deathcustom:要寫前案的話,盡量"摘錄前案的句子"來寫,絕不要自己 09/07 20:51
deathcustom:幫前案總結,要不然總結的那句可能前案根本沒有,然後 09/07 20:51
deathcustom:就AAPA了 09/07 20:51
zweisteine:千萬別把說明書當OA寫,很危險的 09/08 00:29
jerico:什麼重要的東西,最好都不要寫在先前技術 09/09 08:45
jerico:之前差點被審查委員的心證加上AAPA搞死 09/09 08:45
VanDeLord:先前技術單純指出先前技術問題就好,發明內容再強調解決 09/09 12:51
VanDeLord:先前技術問題之功效與方案 09/09 12:52
VanDeLord:不同之處可以根據實施例的樣態描述差異於該實施例之後 09/09 12:53
jerico:重點是,說明書還不是我寫的,是我老闆寫的! 09/09 16:50
jerrytown:我覺得各位還是要注意到美國那邊的"揭露義務" 09/10 09:33
jerrytown:會發生AAPA,十之八久是撰寫者搞不清楚先前技術與發明的 09/10 09:35
jerrytown:差異在哪裡!! 09/10 09:35
forcomet:AAPA絕對不是搞不清楚發明與先前技術的差異 那只是一種 09/10 12:00
forcomet:可能 另外不知道你所謂的揭露義務跟說明書的關係是? 09/10 12:01
jerrytown:AAPA當然有很多種,但我說十之八九常見 09/10 15:08
jerrytown:再者,揭露義務是美國專利法所要求的 09/10 15:10
jerrytown:發明人不得隱匿其所已知技術或對本案專利性有影響的資料 09/10 15:11
jerrytown:會產生的結果是在訴訟中會產生,變成形式上專利 09/10 15:14
jerrytown:claim變成不具可執行力,有這判例存在 09/10 15:16
jerrytown:另外提IDS不代表已經善盡揭露義務,這曾經被資深美代提醒 09/10 15:21
jerrytown:所以先前技術該寫進說明書的還是要寫,特別是要請美案的 09/10 15:26
VanDeLord:理論上是這樣,不過就in-house實際上根據RD 專利KPI壓力 09/10 16:16
VanDeLord:下,通常都會有突破的手法, 09/10 16:16
VanDeLord:關鍵在於如何描述先前技術問題的問題模組 09/10 16:17
jerrytown:我的想法還是要有揭露義務的原則在,至於如何做見人見智 09/10 16:46
VanDeLord:的確是這樣子,昨天晚上f大有提到一些實務重點,像是就算 09/11 16:06
VanDeLord:是提IDS還是可能會被法院認定有不正當行為,例如IDS海(超 09/11 16:07
VanDeLord:過20篇還是25篇以上),我覺得IDS也要與發明解決問題有關 09/11 16:09
VanDeLord:為主應該會比較好(進步性答辯鋪路) 09/11 16:10
VanDeLord:還是感謝jerry大分享意見 09/11 16:10
jerrytown:V大客氣了,因為這是這一兩年的工作上所遇到的經驗 09/12 09:51
jerrytown:各人作法不同,但真的不能忽略先前技術這一部分的揭露 09/12 09:52
jerrytown:特別是美專上,因為這一點真的是US獨有的 09/12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