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rcomet:答案僅能參考用 這都是走訴訟才能知道結果 沒有絕對答案 10/29 21:53
→ wartwo:那可以根據美國專利法條文給個分析嗎? 10/29 22:41
推 deann:是要交報告習題用的嗎= =? 10/30 09:23
→ wartwo:朋友目前遇到問題,幫他問的. 10/30 09:29
→ deann:你的問題其實已經不是專利權本質的問題而是契約及國私的問題 10/30 09:33
→ wartwo:但是根據前一篇兩位朋友提供的資料的確是歸給甲方,可否 10/30 21:18
→ wartwo:請哪位高人針對美國法律給建議。 10/30 21:19
→ gy123369:小弟的淺見是歸屬甲方,因為,甲方申請本創作時,並未利用乙 11/01 04:59
→ gy123369:方資源,似乎不符合專利法上規定之職務上發明 11/01 05:00
→ gy123369:而工作契約看似無法凌駕於專利法之上 11/01 05:04
→ wartwo:可以麻煩gy123369提供美國的法條依據嗎? 感恩. 11/01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