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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我在美國專利局USPTO,用EFS-WEB線上申請專利 因為我是個人申請符合微個體Micro Entity 而在線上沒注意到有這個選項,因此繳成大個體Large Entity 的費用,差了一半多的錢 有寫信去給USPTO,他回信叫我自行打電話去給財務部 不知道版上的大大有沒有像這種情況,申請時選錯個體後 再去申請退費的?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78.207 ※ 編輯: wlmi 來自: 114.38.78.207 (11/07 17:49)
fermion:向美國政府要退費?成功的話求分享。 11/07 22:21
piglauhk:程序專業是江湖一點決 點破不值錢 應該不太會有人願意分 11/07 22:42
piglauhk:享? (  ̄ c ̄)y▂ξ 11/07 22:42
wlmi:美國專利法有寫錯繳和溢繳是可以退還的 11/07 23:11
fermion:申請當時自己選錯,USPTO如果會退費,下巴掉下來。 11/07 23:13
fermion:如果同一費用交兩次,或超項費多交,才有可能退。 11/07 23:14
wlmi:F大:所以之後的費用如維持費那些都必需要照大個體的費用繳? 11/07 23:29
Antinomy:37 CFR 1.26 & 1.28 11/07 23:57
fermion:江湖一點訣。。 11/07 23:58
DreamOfPilot:這個應該是可以退 寫 statement 去 USPTO 聲明自始 11/08 00:05
DreamOfPilot:即為 micro entity...先前誤繳為 Large entity 的費 11/08 00:05
DreamOfPilot:用係屬 unintentional...應該是退的回來~ 11/08 00:06
DreamOfPilot:以前有幫客戶退過~ USPTO 該退的都是會退的啦 11/08 00:06
wlmi:謝謝D大:我試試看 11/08 00:19
wlmi:因為EFS申請系統的預設就是Large entity,它也沒有提醒要選 11/08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