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ermion:向美國政府要退費?成功的話求分享。 11/07 22:21
推 piglauhk:程序專業是江湖一點決 點破不值錢 應該不太會有人願意分 11/07 22:42
→ piglauhk:享? (  ̄ c ̄)y▂ξ 11/07 22:42
→ wlmi:美國專利法有寫錯繳和溢繳是可以退還的 11/07 23:11
推 fermion:申請當時自己選錯,USPTO如果會退費,下巴掉下來。 11/07 23:13
推 fermion:如果同一費用交兩次,或超項費多交,才有可能退。 11/07 23:14
→ wlmi:F大:所以之後的費用如維持費那些都必需要照大個體的費用繳? 11/07 23:29
→ Antinomy:37 CFR 1.26 & 1.28 11/07 23:57
→ fermion:江湖一點訣。。 11/07 23:58
推 DreamOfPilot:這個應該是可以退 寫 statement 去 USPTO 聲明自始 11/08 00:05
→ DreamOfPilot:即為 micro entity...先前誤繳為 Large entity 的費 11/08 00:05
→ DreamOfPilot:用係屬 unintentional...應該是退的回來~ 11/08 00:06
→ DreamOfPilot:以前有幫客戶退過~ USPTO 該退的都是會退的啦 11/08 00:06
→ wlmi:謝謝D大:我試試看 11/08 00:19
→ wlmi:因為EFS申請系統的預設就是Large entity,它也沒有提醒要選 11/08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