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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343408065 (寂寞東京鐵塔)》之銘言: : 最近在看一些專利的專欄文章 : 發現有人提到說 : 有一些專利神手寫出的專利 : 可以寫到技術都揭露了 : 但是其他人還是作不出來或是做不出和原申請人一樣好的產品 : 最後還要再去買技術授權 : 有前輩寫出這樣的專利嗎 習知技術跟運用習知技術製作的品質是兩件事情。 螢幕保護貼人人可以做也可以賣,怎麼貼的技術網路也有很多教學 但是有人就是可以技術好到完全不會出現氣泡,有人看了結果貼出來還是很失敗 當然比較熟門熟路的人知道如果要貼,有些小工具跟眉角可以減少或避免氣泡產生的機會 但是不跟你講。 如果比喻有人申請貼螢幕保護貼的技術當專利(先不管進步性新穎性的問題) 可是他就會把如何貼"螢幕保護貼貼好的技術"當作是他的營業秘密。 以你舉的例子 買的技術授權 應該是上開所謂營業秘密的部分 所以不是專利授權而是技術授權。 揭露了如果讓你做不出來,那個專利就有問題,如果做不出一樣好的產品 那就是做的人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220.133
piglauhk:惟也有CLAIM用效果定義結構 那就是一個例外 12/06 10:41
用同一個例子舉,也就是如果今天這個人把"貼螢幕保護膜時不或是減少產生氣泡的方法" 變成申請專利申請標的時,也就是他把營業秘密拿出來作專利。 所以比較聰明的方法就是動作定義結構,但是效果自己保留XDDD
brenthsu:用效果定義結構是危險的 用動作定義結構比較安全 12/06 11:19
saltlake:樓上能解釋一下原因嗎? 12/06 12:10
deathcustom:用效果定義除非效果是另一個元件或作動的必要基礎 12/06 12:41
deathcustom:例如加熱XXX使該XXX呈現熔融態,是因為下一個步驟要用 12/06 12:42
deathcustom:熔融態的該XXX做進一步的處理 12/06 12:42
deathcustom:危險發生在「分析一XXX以得到一YYY,該YYY與該XXX具有 12/06 12:43
deathcustom:ZZZ關係......會被26到死,簡稱426= = 12/06 12:43
※ 編輯: deann 來自: 60.251.220.133 (12/06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