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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剛從某大陸代理人聽到這樣的說法..... ============================================================================== "關於權利要求中的"一",實質上是英文"a",非為"one",但是,在大陸判斷"一"時, 有可能會判斷為數量詞如:一個等,那麼在權利要求中就只能保護"一個",而不保護二個 、三個或多個,故將會使權利要求保護範圍縮小,因此,我們會根據理解而將"一"字刪除 ,以避免範圍較小(我們在做英文案時均是如此)。" 如果"一"是"one"的詞義,則我們將不刪除"一"字,這時只保護一個、一件、一條等數量。 也就是說,凡是"a"的"一",我們將刪除之,凡是"one"的"一"我們將不刪除之,而刪除"一"字 的保護範圍將擴寬,而不刪除"一"字,則有可能僅保護數量為"一個"的範圍。 ============================================================================= 這真是完全顛覆了我對 claim interpretation 的理解...... 寫一 "就只能保護一個"??? 那我要開放式語法幹嘛??? 廢掉算了 是吧.... 冏興..................... 更讓我吶悶的是.... "a" 和 "one" 不都翻成 一個, 一件, 一條 etc. 那你要怎麼去區分 它原來的意義是指哪個字 and 要不要 該不該刪..... 在解讀 Claim 時 要怎麼知道他是有可能限縮的 "a" 而不是 "one" 再加上這篇回覆 還有自打嘴巴的地方.... 第一段說 "a" 會被限縮 第二段又說 "one" 也會被限縮....(這是在鬼打牆嗎?????) 不過人家是大陸代理人阿.........(嘩~~~~大陸代理人耶~~~~~~) 所以我只好備上 三牲素果 沐浴更衣 到板上來拜神摟........ 請問板上的大大們 有聽過對岸有這麼別出心裁的 Claim 解讀方式???? 或者有知道比較 solid 的範例或判例嗎???? 我怕我好奇的晚上睡不好啊.....(叩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8.186
piglauhk:只聽過若一跟至少一同時出現 其解讀會有不同的說法 02/06 21:28
iptaiwan:確實某些國知局高層是這麼想的,但這問題很容易用撰寫 02/06 21:43
iptaiwan:技巧處理,畢竟每個國家都會發展出一些特有的見解,但也 02/06 21:45
iptaiwan:可能隨時間改變見解,反正這行永遠學不完的 02/06 21:46
kaikai1112:請問樓上大大 國知局高層這麼想沒關係 法院怎麼想.... 02/06 21:47
kaikai1112:比較要緊.....有相關判例或是法院見解出現嗎????? 02/06 21:48
kaikai1112:國知局是審案的 審案時會自動限縮範圍是再好不過了 科. 02/06 21:49
kaikai1112:最好是審案時會縮小範圍 抓侵權時 又會放回開放語法... 02/06 21:50
kaikai1112:這就叫 "伸縮自在的愛" 嗎??? (西索上身ing) 02/06 21:51
deathcustom:我覺得美國的方式比較正確 02/06 21:54
deathcustom:當說明書中永遠都只有一的例子的時候,一就是當一個 02/06 21:54
deathcustom:只要競爭對手對於"兩個以上有不同互動方式"提出可能 02/06 21:54
dakkk:要不要咨詢一下本國的大陸代理人 02/06 22:23
madgame:聽過+1 02/06 22:49
madgame:但也同二樓,這行有很多歷史錯誤道聽塗說以訛傳訛… 02/06 22:50
orsonplus:接觸過一些中國大陸的代理人 很容易因為個案而擴大解釋 02/06 23:57
orsonplus:例如:有些中國代理人認為權利要求出現功能性用語殺無赦 02/07 00:03
orsonplus:但實際上是不可使用"純"功能性用語,加上審查碰到大刀隊 02/07 00:05
orsonplus:代理人為了避免審委"誤會"或碰到有理說不清的審委.... 02/07 00:06
orsonplus:最後會創造出一套自認為最安全的寫法..... 02/07 00:07
orsonplus:師徒制一代傳一代,最後變成天條在執行 02/07 00:09
orsonplus:其實台灣後來流行專利範圍重頭該到尾的寫法也有這種問題 02/07 00:10
orsonplus:硬是要英文的規則強加在中文上表達 02/07 00:12
kaikai1112: 這些都犯了 "學而不思則惘" 的流弊阿~~~~~ 煙~~~~~~ 02/07 07:30
fermion:用“某”比用“一”好多了。“某種電子裝置,包括記憶體。 02/07 11:18
forcomet:用某應該不會比較好 某有很強的不確定 與claim用語要求 02/07 11:27
forcomet:明確 是背道而馳 倒是該或上述的 是有討論空間 02/07 11:28
VanDeLord:拿掉一比較符合中文語法。大陸代理人的說法較佳。 02/07 12:23
VanDeLord:我給過三個不同事務所的代理人寫案。論述無異。 02/07 12:24
kaikai1112: V大....你看錯重點啦.... 重點在他的理由啦...... 02/07 12:39
kaikai1112:如果他的理由是中文文法.... OK I might buy it..... 02/07 12:40
kaikai1112:可是他的理由 太阿撒撲嚕..... 推吞不下去阿..... 02/07 12:40
kaikai1112:這理由套不進 Claim construction 的學理阿..... 02/07 12:42
kaikai1112:有大大可以可以給出一個說得過去的理由.. I'll buy it 02/07 12:43
dakkk:a跟 one的差別在於 前者的特徵不在於數量 02/07 13:05
dakkk:後者則有數量上的特徵 02/07 13:05
dakkk:我個人會這樣解讀 02/07 13:07
bonaqabo:dakkk大解讀沒錯,但在開放式寫法下並不像該代理人說的 02/07 18:36
bonaqabo:要看實施例以及實際上該元件能不能改成複數 02/07 18:38
bonaqabo:該代理人的說法我有聽過,但覺得那樣太狹隘 02/07 18:52
bonaqabo:有些審委也是這樣審,上人民法院爭吧 02/07 18:54
zweisteine:如果是描述elements間的關係, a 和 one就可能有差 02/08 01:09
zweisteine:Eg associated with a xxx, transmitted by a yyy 02/08 01:11
zweisteine:小心一點也是好的 02/08 01:13
fermion:“一種電子裝置”會比“某電子裝置”明確多少? 02/08 08:55
VanDeLord:我覺得像是 there is 和 somewhere out there的差別吧 02/13 10:42
fermion:别被再英文梆架了。 02/13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