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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ightword (呼啦啦~)》之銘言: : 請問一下 有個產品如果拿到發明專利 : 結果還是被人家告侵權 : 對方舉證後 發現其實還真的有可能部分侵權 : 若在不和解且法官判有侵權的話 : (對了 發生在台灣 不考慮其他國家) : 問題: : 1.這部分算智財局的疏失嗎? 拿到專利權又不代表 你的專利永遠到世界各地都保證有效 你的專利連在台灣都有可能被舉發了,智財局給予核予專利的行政處分 並沒有什麼信賴保護原則的適用。 : 2.這樣要損害賠償嗎? 如果法院認定技術有侵害他人專利權,當然要損害賠償阿。 : 3.產品要下架嗎?(沒談任何授權的情況) 如果對方已經發警告函要求下架, 沒有下架可能日後認定侵權的話, 會被認定有故意侵權而被請求懲罰性損害賠償。 : 非作業 剛好親人的小工廠碰到類似的問題 : 謝謝 建議直接諮詢專業律師及專利師先做相關專利侵害鑑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2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