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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 麻煩幫我看一下此專利申請該怎做比較好 先前技術是"小"A+"小"B+C 不限定使用此設備的方法 但是效果差 實際販賣品為A+B+C 專利發明技術是"大"A+"大"B 限定使用xx方法 但效果非常好 不過實際販賣品只 有賣A只是實際使用需要跟B(水馬達)結合,因侵權時,如果專利範圍寫入B應該就 無法讀入 有以下問題 1. 發明技術缺少C 但是可以達到更好效果 這可主張專利性嗎? 但是專利範圍 很容易涵蓋到先前技術 該怎處理比較好? 2. 大A與小A 只是大小的差別,應無法主張在此有專利性? 3. 專利範圍這樣寫是不是比較好的 ? 或是有更好的方式? 主張B用一種水流來代替寫法,方便讀入 一種裝置,有A,可於水流一側,用以xx方法時 於說明書寫入使用該方法時不需要C 這樣主張是否同時具備專利性與侵權主張? 當對方生產A來賣時候,我只要證明 他明顯的使用於"大B" 是否就可以進行侵權訴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2.7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tent/M.1402274265.A.761.html ※ 編輯: yenner (114.41.12.71), 06/09/2014 12:37:29
piglauhk:先自介吧 不然不知道你程度在哪 06/09 13:09
yenner:之前是公司的專利部門 目前是創業中... 06/09 14:45
piglauhk:1. 請見"省略發明"之相關規定 06/09 14:57
piglauhk:2. 論大小是否具不可預料的功效 06/09 14:57
piglauhk:4. 請見"文義讀取" 06/09 14:58
piglauhk:以上,請參酌 06/09 14:59
yenner:A只要有辦法用在大B上 這部分舉證責任在專利權方? 06/09 17:50
yenner:舉證部分有需要將每個A都舉證嗎? 06/09 17:50
LaPAELLA:1.可以 既然效果較好 一定就有差異 能解決長久問題者亦具 06/09 22:16
LaPAELLA:進步性 2. 3.我看不懂>< 06/09 22:16
forman:都已經公開,不用申請了 06/10 23:02
MrCAKE:樓上說的好。 原po身為一個專利工程師,居然不舉例, 06/11 00:45
MrCAKE:而直接用手邊的案子來詢問... 06/11 00:46
forman:M大大~過獎囉 06/11 20:15
yenner:這...當然不是跟我手邊案子直接相關....有改變跟加料過的 06/13 07:33
column:你這問法很含糊,但我判斷是不可行,前案為下位主張 06/13 22:44
column:現在你增加一C要件,同時將A與B提至更上位,一定被這前案打到 06/13 22:46
column:除非你能舉證說明該A+B+C有何不可預期之功效 06/13 22:48
column:就可能通過, 06/13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