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myWr ( jimmywr)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兩個商標法和著作權的問題
時間Thu Apr 14 17:21:43 2016
各位好 我是作平面設計的
最近接的case有接觸到幾個著作權法和商標法的問題
想請教一下各位
1.我們要介紹產品, 然後可能用幾張照片陪襯,
會使用到酒瓶來講解食材
照片上出現某個酒瓶,酒瓶上有LOGO圖樣和說明文字,
請問是否可以主張著作權法上合理使用
智慧局著作權組是跟我講可以主張合理使用, 想再請問各位意見
2.客戶臨時針對他的產品想到一組名稱,然後請我作DM放到網路上
雖然我們在設計契約裡面應該是會提到, 編排者僅負責編排,不負法律責任
但我不知道基於情感上是不是需要幫他作商標查名, 是否會和其他商標衝突
請問各位如果像這樣的案子會怎麼處理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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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thing, without blind insistence, is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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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immyWr (1.174.100.40), 04/14/2016 17:25:36
推 poeoe: 找個事務所當法律顧問比較保險阿 04/14 19:49
→ suckurass: 找事務所吧,知識是有價的 04/14 21:54
推 vul3vup: 介紹產品已有意圖銷售行銷之暗示,不適用合理使用原則 04/14 22:56
推 vul3vup: 契約明訂從其契約,侵權行為由客戶承擔,你可就該名稱商 04/14 23:01
→ vul3vup: 標查名之議題告達告知義務 04/14 23:01
→ JimmyWr: 感謝以上前輩的討論, 不過我覺得商標侵權的告知義務 不清 04/15 11:50
→ JimmyWr: 處是不是已經算設計者的份外事了 @@ 只是因為剛好我讀法 04/15 11:51
→ JimmyWr: 律知道這可能會有問題這樣...@@ 04/15 11:51
推 vul3vup: 客戶要求的名稱當然由客戶自行負責,你不必承擔,契約載 04/15 13:06
→ vul3vup: 明即可 04/15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