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gh (曖昧不明)》之銘言:
: (學員生守則要看清楚啊 官士兵員生 兵啊 都比你們大!)
根據步校隊長的解釋,這樣的想法是完全錯誤的!
不管發生什麼樣的狀況,軍官就是比士官和兵大!
不然那些少校學員難道會比兵小嗎?
那些龜蛋因為覺得我們菜,所以才會和你們這樣說。
請大方的頂回去!而且,只要是士官or兵對你們大吼大叫,
除非他是教官,不然都可以告他藐視長官,這條罪是可以判軍法
的。沒記錯的話是七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因為在步校也發生
同樣的事情,所以才聽大隊輔導長這麼說...
各位同學們,請大方的頂回去吧~~~
: 可是後來做體能就真的很想幹他
: 一口氣就要求我們做70下扶地挺身 開合跳300個
: 不能做還被他幹 最後是大家都內傷了
根據不知是陸海空軍刑法還是什麼法的(我忘了,但確有這一條)
"....使人從事易受傷或超越體能之行為..."這樣可算是一種「體罰」,
下回再碰到這樣的事情時,可以舉出這條來抗辯唷!不過可能
要去翻一下法律的原文。內容是在講體罰、凌虐的。(應該是陸海空
軍刑法) 這是在步校上課時學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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