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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呂副總統 令 日期:九十三年八月十四日 發文字號:砲王字第09030000002號 附件:洽公用餐照片圖錄,照相紙,三,頁。 主旨:國軍士官兵洽公不准於營外美而美偷吃早餐。請照辦! 說明: 一.邇來洽公義務役士官兵常於洽公時將機車亂停美而美門口用餐, 易招民間誤會軍中過太爽,還可一邊看蘋果一邊喝中冰奶。本 部屢接到反應,在此重申前令,以維精實軍風。 二.街道常見大批預財士機車大軍出沒,聲勢駭人,尤以中壢龍岡 大圓環為甚,呼嘯而過無視一旁憲兵之威嚴,最為不該。 三.往後洽公用餐禁止為人帶多多綠及珍珠綠返部,如有查獲,主官 追究二級,管制三年,比照聯勤械彈外流案辦理。 辦法;修正前令,兩岸並未進入準戰爭狀態,特此聲明。 陸軍嘴砲四顆半上將副總統 呂圈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6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