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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連上的連長都拿特補費,以獎勵官兵的名義買飲料,買了四五箱,只拿 一箱請弟兄喝,其它幾箱自己幹回家喝。 新發的PS2,剛發下來連長就叫我拿一台放他寢室,放假還帶回家玩。 請問這些行為是否足以讓我把他搞走? 或者我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比較好的建議。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1.22.16
Jonathan:我是路人 你可以寫信給監察院 140.112.214.11 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