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NGUS (夜行司馬庫斯)
看板PerfectWorld
標題Re: [分享] 近日來有關於贓物
時間Wed Feb 14 11:19:28 2007
※ 引述《isaacisaac (Isaac)》之銘言:
: 近日來因為帳號盜用頻繁,所以在各大伺服器上,贓物開始在市面上流傳.
: 乍看之下似乎沒什麼,但是新幹線強硬的作風.一整個造成人心惶惶.
: 大家會說,既然如此那就不要貪小便宜.
: 買些來路不明的東西不就得了?
: 但是如果那個人用贓幣去買你攤位上的東西,或是你拍賣的東西呢?
: 新幹線是連贓幣都有電磁紀錄的
: 在法律上行為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到贓物
: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49條第1項
: 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第2項
: 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 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 也就是說除非買受贓物者與販賣贓物者有共同犯罪意思,否則
: 單論買方去買贓物的這個行為是否構成收受或故買贓物罪
: 除非賣方直接指稱買方,是明知買受物是贓物,否則
: 一般是會參考買方式是否以離譜的價格,或是違反正常交易管道來買到這東西.
: 新幹線不問是非,就直接鎖帳號了.
: 之後還要你傳真(外縣市20塊)
: 簽署贓物放棄同意書(不簽還不行,不然帳號不還你)
: 這種行為跟強盜一樣.
: 為什麼買到贓物是要讓不知情的人承擔呢?
: 真正錯的是那個盜用者,那個販賣贓物的吧?
: 新幹線因為抓不到盜用的,就拿買到贓物的來開刀
: 真是假公正真搶劫!!!
: 嘖嘖~~~這是我在巴哈看到一堆人買到贓物被鎖,跑去查來跟大家分享
: 大家也就小心吧.
: 畢竟我們目前還沒有人可以抵抗新幹線.
其實可以上消基會投訴
像之前雲起代理的墨香也一樣跩個二五八萬
可是我跟幾個朋友都去投訴後
她們三不五時跑北市府
後來也就比較能溝通了ˋ ˊ
消費者權益要自己保障阿
大家一起衝她們比較能感到壓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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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44.217.102
推 jamesvini:推投訴 有因此被鎖的投訴吧ˋˊ 02/14 11:21
推 SMANGUS:有阿之前G4風波不是鬧很大,我開MSN雙開外掛結果被當成G4 02/14 11:23
→ SMANGUS:被鎖一年後來去投訴前幾天才放出來 02/14 11:25
→ SMANGUS:因為她們偵測使用者電腦內的資料她們本身就違法了ˋ ˊ 02/14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