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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unice710802 (eunice)》之銘言: : 過年過節還是會送上小禮物和卡片 : 禮物不過幾十元 那只是一份心意 : 這也要避嫌 那也要避嫌 心裡沒有鬼有什麼好避的 幾十元的東西不算什麼? 事實上,中華民國的法律規定超過三十元的餽贈就算是賄選.. : 我重大節日的時候還會傳簡訊 寄MAIL給全班同學 : 高中 國中 大學 同學全都收的到 同輩之間,我做的事情比你多.. 但同輩之間的關係請別跟師生關係混為一談!! : 學妹替老師接風很正常 : 問問Lab裡的人要不要一起去也很正常 : 不想去可以不要去 : 反正不是每個人都一定有空 : 你為什麼會覺得自己不能不去? 如果大家都這樣做,一而再再而三,每次都是我不去.. 我想請問這個版上的博士生有誰會這種勇氣對他老闆?? 你要怎麼做是你自己的事情,但請別把它弄成一種風氣!! : 最大的收穫是遇到一些事情的時候 : 他們會以長輩的身分給予意見 : 遇到不會的問題也比較會親切的教導 : 很多同學因為和老師不熟 : 有問題也不敢問 : 這種情形很常見 : 可是老師路上遇到我就會問有沒有問題 : 真的很討厭避嫌的兩個字 : 清者自清 避什麼鬼 我建議你把你的想法跟法務部長建議.. 選舉送禮送個三十元的東西算什麼,避什麼嫌?? 有利益關係的,本來就應該迴避一下.. 表達心意,教師節、老師生日,送個卡片就夠了.. 跟老師熟不熟跟送禮有什麼關係?? 我不送禮給老師我也一樣三不五時找老師問問題.. 事實上我現在畢業了,我家老闆還是三不五時找我回去幫忙.. 幫忙他指導論文、做點研究甚至還有一些學術性的雜事依舊會找我回去.. 你覺得不送禮的我,跟我家老闆的關係好不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13.83
RungTai:事實上30元並不是法律...可以說只是政治口號 01/08 16:02
ICS:你扯遠了 01/08 16:10
dswchen:送卡片可找其它人合簽,心意到又不顯得突出 01/08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