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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rior (Love Actually啊!!!!!...)》之銘言: : 小弟這兩年來也審了不少TSSCI的文章,說實話,要找出是誰寫的根本就不困難。 : 不過如同Kornai所說的,下場可能很兩極化。但我把關的原則是就算我知道是誰 : 寫的也不留情面,該殺就殺。但看久了還是會覺得有些大牌教授的文章也是會犯 : 很荒謬的錯誤。 提醒您一點.. 您知道作者是誰,夠大牌的作者也絕對知道他的paper是誰審的.. 一般而言,我遇到這種狀況都會特別謹慎.. 我不會直接reject,而是建議大修.. 怎樣大修、應該參考哪些文獻,我都會寫的一清二楚.. 假設他們真的能夠照我的建議修改回來,那當然就過關了.. 不過常常遇到的是,建議大修一般而言都不太會再回來了..:Q : 推 Bentham:我審稿的話比較看期刊.. 不同的期刊就給予不同的標準.. 03/08 12:03 這是一定的,不同期看水準差那麼多,當然不能用同樣一套標準!! 不過給人家意見、該怎麼修改,這些都是一樣要清清楚楚給人家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7.22.230
norris0140:推 03/08 14:11
Bentham:嗚,我中流彈了...!? (嗯... 難道可以不用清清楚楚嗎?) 03/08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