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LIVA (蘿莉娃<( ̄︶ ̄)>)
看板PhD
標題[問題] 國際研討會補助--->報帳問題..
時間Mon Aug 7 08:30:46 2006
請問各位前輩...
國科會已經發函給我全額補助..^^(通過)..
但是我看了一下..第四條規定..
我有了疑問..所以想在這問一下各位~~
第四條規定如下:經費報銷時請檢附機票票根正本或登機證存根及
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疑問出來了!
我的情況是..我參加自由行..是旅行社代辦..
比較便宜~~
不過...自由行沒有機票耶~~~(我當初有問旅行社小姐)
那麼是不是我只能拿出"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這樣會不會不過呢?
再來..因為自由行有包含飯店的住宿..所以想請問一下..
這也包括在機票呢? 還是要另外開附證明?
以上一些問題 想請教各位..
之前是有看到一些文章 說能拿多少收據就拿多少收據..
可是就還是有疑問..請各位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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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3.76.110
推 vicbbit:登機證總有吧 不然怎麼上飛機 08/07 10:21
推 banco:要兩種證明, 我前陣子是用機票跟代收轉付收據 08/07 10:32
→ wildwolf:機票錢有標準算法,生活費也有標準算法,登機證要留下來 08/07 13:27
→ wildwolf:最後會根據你去的時間,回來的時間,和研討會時間,算天 08/07 13:38
→ wildwolf:數,計算生活費,再加上機票錢(收據有明細或照標準)。 08/07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