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Y0927 (只是個暱稱罷了)
看板PhD
標題Re: 生氣!竟然偷改為自己是第一作者
時間Thu Dec 7 02:38:52 2006
※ 引述《wavelet (拜託讓我上輔大med就好~)》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先進賢拜大哥大姐
: "老闆一定得掛第一作者" 是不是件很普遍的情況?
: 最好是有很多人能跟我說 "對,不管老闆有無貢獻,他都得是第一作者"
: 這樣即使他是"偷改"...我也可以釋懷,畢竟是常態嘛~~
: (頂多下次給他pdf檔就好,加浮水印...)
: 他只是不好當面跟我要求而已~~ 所以私下偷改.
: 這是常態嘛?這是常態嘛?這是常態嘛?這是常態嘛?這是常態嘛?這是常態嘛?這是常態嘛?
這種事情可大可小,小的話就是自己摸摸鼻子,認賠殺出。
要大的話,某件新聞事件當中,檢察官的認定是這樣的。
http://www.imagebee.org/viewer.php?id=883FreeSnap002.png
———————————————————————————————
檢察官認為縱使為共同著作,未經共同著作人同意擅自改作發表的行為,仍違反《著
作權法》。
———————————————————————————————
同理,老闆要把自己掛在那邊,理論上也是要你同意過後才行。
這種事情跟每個人個性也有關係。強者我學長,整篇論文數學是他推的,實驗是他弄
的,paper 是他寫的,老闆充其量就是當初提這個題目跟改論文,結果後來老闆改完
論文之後,突然覺得這整篇論文幾乎都是他弄的,因此就理所當然的把自己的名字放
在第一位,我學長也是默默地承受了。但相同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的話,我是絕對不
會答應的。
--
2003 - Japan 2006/5 - Kos Island and Athen
2004 - Denmark, Norway, 2006/6 - Bangkok
Finland and Sweden 2006/7 - Toronto
2005 - Nice, Marseille 2006/8 - Hong Kong
and Paris
to be continued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226.143
推 raman:那個觸法的歐學長...我認識 XD 12/07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