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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rhow (召喚黑龍火燄)》之銘言: : 很抱歉我就是搞不懂他的文章到底想表達什麼 : 文章是說他自己的經驗還是再說那本書的事? : 如果是自己的事...我也不覺得這有什麼 這只是網友在做研究的經驗分享而己,就算你認為是常識也不必用"這有什麼"的語氣 吧?原作只是想表達對自己的研究要抱有更小心謹慎的態度去看待, 當然對一般不是做學術研究的人會覺得這不是常識嗎,"這有什麼"? 不過當你自己是在做研究的時候,會發現其實很難做到, 以數學研究為例 事實上是若做出一個和大家想的不同的結果時是會比較小心, 但如果是一個看起來像對的結果,通常會想趕快去投稿,而不會從頭到尾仔細檢查, 去檢查所有引用文獻的正確性(不要以為當代數學很嚴謹),現在實際狀況是大家都在 比速度,我敢說大部分的數學家其實對自己引用的東西都不了解,就只當個black box。 (上面這句話無貶意,因為以現在數學的複雜度和專業分工是不可能也不切實際 去檢查所有引用文獻的正確性,大部分都是專家說對就是對的) : 不就是研究中犯了一個錯誤嗎... : 任何人都可能會犯不是嗎? : 改過不就好了...這種例子也很常見吧 : Andrew Wiles 證明Fermat's Last Theorem : 不也曾經犯了類似的錯誤嗎... Wiles證的其實是數學中被認為是對的東西,他只是有個技術上的地方證不出來, 不是犯錯....最後annals上的paper是對的。 現在數學paper多的是檢查都沒檢查就投稿,每天上archive看,三不五時就有人 說發paper宣稱自己反證Riemann hypothesis,用的都是古典方法, 犯的也都和前人一樣的錯誤。 :。 幾年前的 compbook 版 : sofar 網友也曾提到一篇很有趣的文章 : How the FFT gained acceptance - : Cooley, J.W. : 原本DFT的time complexity是N^2, : 改良後的algorithm大幅度加速計算至N logN : Gauss and the History of the Fast Fourier Transform - : Michael T. Heideman, Don H. Johnson and C. Sidney Burrus : 追溯出Gauss也曾經發展出類似的速算法! : 這例子又說明了什麼 :) -- L|Cong|Se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0.39.37.108 ※ 編輯: Laguna 來自: 160.39.37.108 (04/07 15:31) ※ 編輯: Laguna 來自: 160.39.37.108 (04/07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