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rhow (召喚黑龍火燄)》之銘言:
: 很抱歉我就是搞不懂他的文章到底想表達什麼
: 文章是說他自己的經驗還是再說那本書的事?
: 如果是自己的事...我也不覺得這有什麼
這只是網友在做研究的經驗分享而己,就算你認為是常識也不必用"這有什麼"的語氣
吧?原作只是想表達對自己的研究要抱有更小心謹慎的態度去看待,
當然對一般不是做學術研究的人會覺得這不是常識嗎,"這有什麼"?
不過當你自己是在做研究的時候,會發現其實很難做到,
以數學研究為例
事實上是若做出一個和大家想的不同的結果時是會比較小心,
但如果是一個看起來像對的結果,通常會想趕快去投稿,而不會從頭到尾仔細檢查,
去檢查所有引用文獻的正確性(不要以為當代數學很嚴謹),現在實際狀況是大家都在
比速度,我敢說大部分的數學家其實對自己引用的東西都不了解,就只當個black box。
(上面這句話無貶意,因為以現在數學的複雜度和專業分工是不可能也不切實際
去檢查所有引用文獻的正確性,大部分都是專家說對就是對的)
: 不就是研究中犯了一個錯誤嗎...
: 任何人都可能會犯不是嗎?
: 改過不就好了...這種例子也很常見吧
: Andrew Wiles 證明Fermat's Last Theorem
: 不也曾經犯了類似的錯誤嗎...
Wiles證的其實是數學中被認為是對的東西,他只是有個技術上的地方證不出來,
不是犯錯....最後annals上的paper是對的。
現在數學paper多的是檢查都沒檢查就投稿,每天上archive看,三不五時就有人
說發paper宣稱自己反證Riemann hypothesis,用的都是古典方法,
犯的也都和前人一樣的錯誤。
:。 幾年前的 compbook 版
: sofar 網友也曾提到一篇很有趣的文章
: How the FFT gained acceptance -
: Cooley, J.W.
: 原本DFT的time complexity是N^2,
: 改良後的algorithm大幅度加速計算至N logN
: Gauss and the History of the Fast Fourier Transform -
: Michael T. Heideman, Don H. Johnson and C. Sidney Burrus
: 追溯出Gauss也曾經發展出類似的速算法!
: 這例子又說明了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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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ong|S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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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0.39.37.108
※ 編輯: Laguna 來自: 160.39.37.108 (04/07 15:31)
※ 編輯: Laguna 來自: 160.39.37.108 (04/07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