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mb (愛麗兒在倫敦)
看板PhD
標題Re: [資訊] 抄襲被抓包的下場
時間Mon Aug 27 07:51:13 2007
※ 引述《ChrisLu0606 (...)》之銘言:
: 社會「科學」:eg.社會學、經濟學、政治學、人類學...etc.情況不一定吧...
: 請問社會系裡面研究社會哲學的、政治系裡面研究政治哲學的,算不算在研究社會科學?
: 換言之,重點應該在研究方法上,是主要採計量研究或主要採文獻分析法。
: 前者是用數據來證明;後者是用說理來論證。而論證上則要有論證對象的文本資料,
: 因此不得不上附文本頁數而加以引用。
哲學研究當然算是社會科學一支 且可以理解地 比起實證研究法
所需引用的原典可能要更多.
然而這並不表示我所說的寫作基本原則就無法適用於此.
一來讀者要看到的的是你本人對於原典及其相關論述的分析與再詮釋
(namely innovation; one of the contributions of research articles)
二來我們假設你文章的讀者對於原典已有基本認識.
因此你是否有能力用自己的話來「引經據典」以據此進行你嚴謹的論證
依然會是同行評價你文章的標準之一.
: 舉例:Rawls正義論之研究、Habermas溝通行動理論之研究、孔子政治思想之研究....etc.
: 如果這些主題也算是社會科學院裡的碩博士論文領域的話,研究上絕對要「引經據典」。
: 那麼,那位英國指導教授的見解,不算錯,但也絕非至理名言;頂多對一半吧!
again,引經據典的能力有高下之別.當然死掉的Rawls絕對不會爬起來告你抄襲
但其他還活著的同行 很有可能告你「不當引用」他們的ideas.
就算沒被告
The more you cite directly, the less valuable your work is.
Besides這位兄台您最後一句話口氣真的好大呀
非常有氣吞山河一覽眾山小的氣概
想必您一定已經是某領域著作等身的大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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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6.4.221.241
→ nocture:你太激動了,我看他最後一句話並沒有輕蔑之意 08/27 08:33
→ audition:我也覺得原PO反應太激烈了,再說,大師說的不一定都對啊 08/27 09:22
推 Strategem:太激動了,何必這麼酸呢? 08/27 12:04
推 saltlake:科學講證據而不是輩分 諾貝爾獎得主包林當年做DNA研究也 08/27 13:09
→ saltlake:過相關科系普通大學生都不該犯的錯誤 08/27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