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PhD
標題Re: [問題] 這種情況怎麼辦?我朋友要休學了
時間Fri Oct 12 14:35:03 2007
※ 引述《MasterChang (我愛ASM)》之銘言:
: ※ 引述《Aanjo (恣情調戲)》之銘言:
: : 不過這不在我原意中的討論範圍,您有興趣可另闢主題
: : 而且我覺得台灣有所謂的"最低門檻"制度很好呀
: : 至少可以保障博班畢業生的最低品質有一定的程度
: : 注意呦
: : 只是保障"最低品質"呦
: : 但不代表每個博班都在滿足最低品質後就可以畢業
: : 至於自己跟老闆間的畢業條件則不在此討論範圍,
: : 如前面講的,有興趣可另闢話題
: 沒錯,您提到保障「最低品質」這個問題。排除老闆間的協商外。
: 為何達到系所規定的最低門檻,也就是有了「最低品質」保證後仍
: 不能畢業?那這樣,依開把規定定到「可以畢業」的門檻就好啦!
: ?
: 比如考某一證照,規定是80分及格了。A 君考了80分,可是被告知
: ,「抱歉,你雖然達到門檻,可是你拿不到證照」...XD 我想當事
: 人應該覺得很囧吧...XD
請參考中華民國律師高考規則
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204&ctNode=1368
第 十 九 條 本考試及格方式,以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八為及格,足額錄取。全程
到考人數百分之八若有小數,一律進位取其整數,並以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八最後一名之
總平均成績為其及格標準,最後一名有數人同分,一律錄取。
根據上開規定 倒楣考生可能每年分數一樣 但是某年比他強的人多 他於是落榜
因為決定通過與否的是浮動的相對標準
相對的 參考中醫師考試
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211&ctNode=1368
第 十 一 條 本考試及格方式,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六十分及格。
第 十 四 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行政
院衛生署查照。
這個大約是支持您論述的人偏好的方式 只要達到某個有具體數字的絕對標準就通過
律師跟醫師都是專業人員 但是能否通過國家認證的標準不一定都採取絕對標準
另一方面 純就博士規定字面來看 "最低"畢業標準跟畢業標準顯然是兩回事
一個異性戀的黃金王老五開出擇偶條件至少必須是女人 不表示只要是符合女人
這一個最低標準就一定要娶
至此簡單指出兩件基本事實:
第一 就算達到系所現行最低畢業標準而無法畢業 就規定來說也沒法抗辯成功
第二 單就我國專業證照考試 也不是只有採取給予具體數字的絕對標準在審核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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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77.15.24
推 nvfp:但律師考不上還知道是沒到8% 10/12 14:43
→ nvfp:博士畢不了業能讓人清楚為何不能畢業就好了, 好歹有努力方向 10/12 14:45
→ RungTai:這種關係跟宅男去當女生駝獸司機提款機一樣 只是最低標準 10/12 15:12
推 hept:講偏激一點,就算你發了SCIENCE 或是NATURE的PAPER 10/12 15:14
→ RungTai:作了也不代表人家要跟你在一起 對方永遠可予取予求利用之 10/12 15:13
→ hept:老闆不想讓你走,就只跟你說:你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多留一年 10/12 15:14
→ hept:你能(敢)拒絕他嗎??在台灣應該沒多少人敢去拒絕吧。 10/12 15:15
推 noidforme:有本事發 Science,結果連老闆不合理的要求都不敢拒絕? 10/12 15:39
推 boypower:發了Science又怎樣? 老闆要留人 理由一堆不饒人 10/12 16:07
推 RTA:發了science~也不能拿這種博士學位~靠這篇就把指導教授打個半꘠ 10/13 10:09
→ RTA:死了~有本事發science~绝對有資格不甩老闆 10/13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