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maka (十月 澎湖...)》之銘言:
: 這個問題有爬文...
: 但是個人的狀況似乎不太適合
: 所以提問
: 個人國科會計畫執行期限為 7/31 截止
: 剛剛好與聘書到期日相同
: 由於計畫另尋教職工作
: 這樣的話,設備就不知道該不該採購了
: 如果採購又不能帶走
: 到了新學校就變成兩手空空
: 但是到新學校再採購
: 報到時間又過了截止日期
: 這樣的問題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 謝謝!!
如果設備都是國科會的錢
國科會是跟老師的
只要沒有用到學校配合款
你可以嘗試 詢問是否可以買了之後再把財產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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