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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maka (十月 澎湖...)》之銘言: : 這個問題有爬文... : 但是個人的狀況似乎不太適合 : 所以提問 : 個人國科會計畫執行期限為 7/31 截止 : 剛剛好與聘書到期日相同 : 由於計畫另尋教職工作 : 這樣的話,設備就不知道該不該採購了 : 如果採購又不能帶走 : 到了新學校就變成兩手空空 : 但是到新學校再採購 : 報到時間又過了截止日期 : 這樣的問題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 謝謝!! 如果設備都是國科會的錢 國科會是跟老師的 只要沒有用到學校配合款 你可以嘗試 詢問是否可以買了之後再把財產轉單位 -- Taiwan-Touch Your Heart http://www.wretch.cc/blog/aadamant2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