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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inanuser (南南南)》之銘言: : 看到這個論文代工網站,讓我回想起,剛剛完成的大學推甄入學資料審查。在這些學生的 : 資料審查中,有不少是所謂明星高中出來的學生,但是很多資料看起來的水準,比起我自 : 己的碩士班還要好。然而其中有好幾份,都出現雷同或相似的排版,所以我認為其中已經 : 有所謂的「代工」公司經手。然而這個卻也是公開的秘密,為了小孩的推甄,父母往往花 : 盡心思,即使有所謂明明就知道違反社會道德的「代工」,卻也花了大錢來嘗試。 : 小孩子在小學時,父母會「代工」幫忙作小朋友的作業,在念國中時,父母花很多錢來培 : 養孩子的多才多藝,高中推甄時,父母雖然無力幫忙,卻也花不少錢來,請專業公司製作 : 推甄資料,大學推甄研究所時,你能不再花一筆錢?請專人代工推甄資料?甚至碩士班、 : 博士班的畢業論文,也是必須請人代工? : 早些年就有聽過有教授協助EMBA的學生,尤其是公司大老闆,找自己學校的博士班或碩士 : 班幫忙寫畢業論文,論件計酬,博士班大概二十萬,碩士班大概十萬。也有聽聞某大學的 : 教師,在補習班賺錢賺到翻,但是無心也無力從事研究,最後為了升等,跟人購買SCI的 : papers,買了數篇之後,最後竟也升等成功。 : 只是這樣的行為,最後在有「商機」的情況下,竟然演變成公司經營,原本應該躲在黑暗 : 角落,見不得光的行為,最後堂而皇之的在網站上販賣,是大家都已經認為這個病態已經 : 變成常態?還是這個商品化,已經成為大家都知道的公開秘密? 看不出這種行業哪裡違法 至少看不出違反中華民國哪個法條 受聘幫雇主進行研究調查然後撰寫報告的顧問公司在各個領域多得是 各種工程公司 民調公司 形象設計公司等等等也都是"做研究 寫報告" 以學術界來講 這種行為該去花時間審核調查並且做專業門檻的是 學術界各個審查委員會以及審查委員 就好像考試或者做作業作弊抄襲等等 該管的是老師跟學校相關人員 這些人拿薪水不去負責 難道還要檢調單位做蒐證然後到法院讓法官審理? 一直以來就在指出教師與學校相關人員受聘之後具有相應的專業責任 就好像聘請研究助理 博士後或者指導學生做研究等等有了資料要寫論文 發表 老闆或者指導教授有義務去審查數據可信度 根據各相應人等的專業 貢獻協調出論文作者排名等等 然後咧? 就是有些人還在主張什麼老闆的計畫 老闆給錢就是天 就可以愛怎樣就怎樣 就算全沒貢獻的人 只要老闆哼一聲 就可以掛名 老闆不爽的或者要自爽的 就算真的有相應學術貢獻的博後 助理 學生等等就不可以掛名或者掛到比較後面 這種給錢就是老大 不管學術專業規定與倫理的行為 請問跟家長或者學生出錢 買論文什麼鬼的比起來又差在哪裡? 出錢的最大不是嗎? 有了錢就可以買任何東西 不是嗎? 這裡面最大的差別還在於 教授幹那些事情的時候自己附有專業裁判的身分 所以比那些學生啦家長啦更加可惡 裁判都不裁判了 批這些幫人寫報告做研究的 其實還真是一點道理都沒有 只有有教師證的才能接計畫拿錢做研究? 別開玩笑了 更 research 這個英文字在發源國本來就有更普遍平民的用法 我要聘個水管工 對方都要很專業地去查我的管路系統相應參數才能動手 這整件事情的關鍵一直就在於該當裁判的不好好當 這門生意的合法性哪有啥問 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77.15.24
xpsteven:請參考學位授予法7-2條 與 學校的相關規定 04/03 22:10
xpsteven:購買論文算不算抄襲與舞弊的確有很大的模糊空間.... 04/03 22:11
xpsteven:比較可能算是舞弊拉~~~~ 04/03 22:12
SINOLOGY:舞弊+1 考試時就算沒老師監考 做弊一樣違規 04/03 22:57
nocture:拿去申請計畫不知道算不算詐欺 04/03 23:14
saltlake:欺騙行為跟我國刑法的詐欺罪成立否還有距離 重點在於 04/04 05:29
saltlake:要鼓吹用公權力查禁這種生意需要舉出相關法條或至少提出 04/04 05:30
saltlake:道理 光是這種生意造成教師困擾或者有助學生欺騙之嫌是不 04/04 05:31
saltlake:夠的 04/04 05:32
saltlake:更嚴重的是職責有裁判把關的教授未盡責 這種半公開的行為 04/04 05:33
saltlake:才更該譴責 04/04 0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