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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ic (biic)》之銘言: : 請問版上有人投稿過大陸的期刊嗎? : 或者說,現在大陸期刊是否願意接受臺灣學者的稿件? : 很久以前曾在某大陸期刊看過一位臺灣學者的論文, : 但畢竟比較少見,而且並不清楚是對方邀稿或自行投稿的。 : 其實我還想問的是, : 這位臺灣學者的論文,先前在臺灣期刊曾刊登過, : 眾所周知很多臺灣期刊的稿約中都會聲明不接受已刊登過的論文, : 那麼,大陸期刊是不是不排斥已在臺灣刊登過的論文呢?(這樣好像有點怪吧) : 此外,近幾年還看過一個類似的現象, : 臺灣學者到大陸的研討會發表論文,然後回臺灣發表在期刊上, : 不久後大陸的會後論文集中,也登出了該學者的論文。 : 同理,大陸學者來臺參加研討會發表論文,日後登在臺灣的會後論文集中, : 但在大陸期刊中,也出現了一篇完全一樣的論文。(作者當然是同一人啦) : 難道..."不接受已刊登過論文"的稿約,並不適用於兩岸嗎? 講一個跟本討論無關 但頗有意思的事情 大陸學者投稿到大陸期刊 是稀鬆平常的 內容當然也會引用一些其他學者的研究 一般來說 內文中引用他人研究都直接標註人名、年代 即使是不同的引註格式 也都盡量精簡   不會額外加註國籍、頭銜這類贅字 但是有的大陸學者 當他引用臺灣學者的研究時 他會寫成 我國台灣地區學者xxx(2008)認為........ ^^^^^^^^^^^^^^^^ 連這種地方也要吃臺灣豆腐 真的是.... 難不成這樣寫 比較容易上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38.174
aamb:是不是這樣寫比較容易上不知道 但我強烈懷疑他們從小到大教育 12/03 20:25
aamb:就是這個樣子 所以已經完全內化到不知不覺就寫下去了 = = 12/03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