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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ntracello (Neu Taipehstadt)》之銘言: : 全文恕刪, 我來回答德國的博士班薪水和學籍問題 : 或許有些學校不一樣, 我就把範圍定成敝校的生化系吧 ! : .... : 祕密. 關於是不是要遵守契約這個問題我也覺得很奇怪, 是不是因為只 : 有領一半的薪水就可以每天只工作四小時呢 ? 事實上大部分的指導教授 : 是不會管你到底有沒有按時上下班的, 因為他們出現在辦公室的時間可 : 能比你還要短. 那我為什麼要超時工作 ? : 這樣說吧, 如果要照著契約走的話, 我還不知道要如何完成我的博士論 : 文, 這就是我完全看不懂上一篇文章的地方. 如果你多看看本國博碩士對於自己幫自己學校"老闆"工作的抱怨實況就不會 有這疑惑 在一些根本沒有工作契約或者契約不被簽約人重視的情況下 做 一堆跟工作契約無關且"跟自己論文無關"的"工作"於是被某些人認為是"正常"的 你的工作契約規定以外的範圍跟工時你都沒有義務做 但是你也別忘了你是去 學習跟完成你的博士學位的 於是在契約的保護下你有權利自行斟酌 否則只能 "老闆要你做啥你就得做啥" 君既身在德國 一個具有優良傳統的學徒培養制度的國家 何不去搜尋關於學徒培養 如何發展至今日受到世界多國羨慕且派人學習的發展歷史 那麼自然會發現契約制度 的建立與實踐有多麼重要 ※ 編輯: saltlake 來自: 71.77.1.125 (01/28 22:19)
caseypie:我跟美國教授說台灣當TA/RA還是要繳學費,沒人相信 01/29 22:47
josephtyw:樓上,可是台灣的學費不能跟美國比... 01/30 09:53
eavesdropper:美國的TA工作份量應該遠遠超過台灣學生的預期 02/04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