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rris0140 (健康的胖子)
站內PhD
標題Re: [轉錄] 白痴造句法 把論文變難看了
時間Wed Mar 11 10:51:00 2009
※ 引述《norris0140 (健康的胖子)》之銘言:
想要講的長了一點就不推文直接回了
: 學生受不受教那是另一回事,如果這邊再不補救
: 屆時論文裡出現了一堆自稱朕或是林北的個性文風
: 恐怕是不見容於當下的格式
: 必須承認這種威權的修改可能是戕害自由文風的殺手
: 或許後世的人會幹譙我們這些八股學究死腦筋
: : 這讓我想到以前老師喜歡把我論文的"的"改成"之"
: : 這根本就是僭越
: 推 HJShiu:"寫作文風"為什麼是"問題"?文風就是文風啊 03/10 17:50
: → HJShiu:舉"林北"為例是過當了點 03/10 17:52
: 推 HJShiu:請教micklin, 不喜學生文風,但認為無損研究成果與科學意念 03/11 08:41
: → HJShiu:的表達,所以不認為是"問題",而予以充分尊重,這樣為什麼 03/11 08:43
我是故意舉誇張的例子,想要表達把"的"改成"之",和把"林北"改成"我"
其實在某種程度是是可以等價互換的
否則學生辯說他平常就是自稱"林北",而且還用"幹"當發語詞
這樣寫法是某種庶民文化,也是他的identity
對於指導教授對他的identity有意見不以為然
不知您要如何對應?
的確如您所說
只要能夠妥善表達,要用白話文、文言文甚至是港漫文
PPT要照一般表達還是採用高橋流
我想都是自由,應該予以尊重
但既然連您都認為用"林北"過當了點
表示當世還是存在著世俗格式觀念
所以不妨將指導老師的修改建議視做一種善意的提示與溝通
我再舉個例子,不同的文風與世俗看法
1.顯微鏡下的觀察顯示.......
2.我
親眼在顯微鏡下看到......
兩種寫法都嘛可以,但是大家常用哪一種,不言可喻
--
我想大家是有一點誤會了,但是謝謝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104.96
→ monmath:第二句的親眼可以去掉:p 03/11 11:30
推 olaqe:我認為指導老師不是要幫學生改作文 是方法與觀念的引導啟發 03/11 11:36
→ olaqe:把之改的在我看來是指導老師沒事找事 文章風格不必師規弟隨 03/11 11:37
→ olaqe:把的改之 sorry...... 03/11 11:37
推 eliec:我老闆也超愛把"的"改成"之"阿 ~ 改了就能畢業呢! 03/18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