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va19452002:那就規定一周工作時數不就好了 08/15 21:43
※ 引述《thomson (完成度 2/5)》之銘言:
: 剛剛在尋找博士後的職缺
: 無意間看到這樣的職缺 http://0rz.tw/j4biw
: 福利制度:含勞健保、年終獎金、每周工作四日
: 依我猜測 這個職缺應該是 44000 的薪水職缺
: 如果真的有人要去 44000 的博士後 應該要提出類似的每週工作四天的要求
: 跟大家分享一下 現今的 44000 實際運作狀況
我覺得這樣子的訊息出來很好
這表示 28K/44K 這樣子的薪水,根本就不可能徵得到「可以幫忙做研究的人」
(行政的話我就不敢說,有人也許覺得沒差)
換句話說,資方已經開始有人認清
如果不願意加到正常價格,那就是拿多少錢做多少事
薪水少給,我也沒啥資格要你做那麼多事
當然,大家也都知道,很多東西都可以玩文字遊戲
就像推文有人講的,只工作四天對啊,但每天工作時數是十二小時
這還不是一樣!?
這就變成是你要應徵的時候,需要問清楚的地方了。
打從這種訊息開始出現以來
就覺得會去申請這種計畫的老闆
心態多半都不是很健康
不是想「投機」(有請到就賺到,反正也不是我出錢)
就是想「奴役」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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