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3b4:我們一般是 第一貢獻最大,然後老闆掛通訊(出idea的) 12/29 08:47
→ b3b4:掛通訊擺最後沒關係 一般認知那是指導老師 12/29 08:48
→ b3b4:我老闆留美 一般認為老闆不跟學生搶 掛最後仍可彰顯貢獻 12/29 08:50
推 meijer:如果已經是正教授掛哪都一樣 12/29 10:01
推 huges0111:指導教授掛最後當通訊作者是很正常的作法 12/29 10:46
推 carpfish:很正常, 通訊作者沒有順序問題 12/29 11:17
推 NORMAN0229:這樣聽起來很正常 12/29 11:27
推 qtzbbztq:理論上掛通訊和掛第一是一樣沒錯 但是實際上在引用PAPER 12/29 11:59
→ qtzbbztq:人家只知道第一作者是誰 不會記得誰是通訊作者 所以有些 12/29 11:59
→ qtzbbztq:心胸狹小的指導教授 還是會不願意掛通訊- - 12/29 12:00
噓 a64tototo:有些事情不要管太多比較好,你名字在最前面就好,其他別管 12/29 12:07
推 olaqe:張三,李四,王五著 被引時 張三等(2010) 所以我推樓上 12/29 13:54
推 allisoncat:掛名的事我完全不敢跟老師討論呢!一不小心就撕破臉 12/29 19:07
推 boblu:你老闆這樣作是最正確的。作者排序第一與最後是最重要的位置 12/29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