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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沒有看規定就來發問........有失研究者的精神 下面規定簡單講你請錢的文不請學校幫你送,國科會當然不會給你錢和簽約. 你不拿國科會的錢和簽約又沒有任何限制性規定和處罰.承辦人員還樂的少一個案子. ===================================================================== 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99年申請者適用) 2010/3/23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 99年3月23日臺會合字第0990021217號函 十一、核定通過後推薦機構及受補助人應辦事項: (一)簽約與申領補助公費: 1.受補助人應於本會線上作業系統登錄簽約資料。 2.受補助人與推薦機構應於第九點規定之期限內依本會所訂「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 合約中須包括項目」完成簽約。 3.推薦機構應於受補助人預定出國日往前推算二個月,備函檢附下列資料,送本會申 領補助公費: 1)推薦機構依據本會核定之補助金額出具領款收據。 2)研究機構所出具之供辦理簽證之文件影本。 3)簽訂完妥之合約書影本一份。 4)本會核定公函及清冊影本。 ※ 引述《IanMahinmi (My place, my rules.)》之銘言: : 想請教一個問題 : 如果今年申請到千里馬計劃(十二月公告) 但是到時候發現差不多可以畢業了 : 那麼可以放棄千里馬的補助、不出國 專心在國內把論文寫完、拚畢業嗎? : 還是說,只要申請上了就得出國 : 想後悔都來不及 : 麻煩請有經驗的人回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6.74
kornai:98年度的文這一條也是一樣 04/15 17:01
aggaci:哇賽 CGA版主歐~~XD 04/15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