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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vilove (願意感動就是一種享受)》之銘言: : http://www.facebook.com/#!/note.php?note_id=10150090837164638&id=100000112719265 : 郭立民老師於92學年度及97學年度兩度獲本校學生,票選為「教學特優」之獎勵。96學年 : 度亦獲選為「教學優良」。 : 依照基本績效評量辦法,兩度獲得教學特優獎勵之教師可申請免評鑑。郭立民副教授在92 : 學年度即第一度獲得「教學特優」,97學年度第二度獲得「教學特優」。政大校方遲至99 : 年才公布97學年度的教學特優教師名單。在政大所發布的新聞稿當中,郭立民副教授在申 : 請免評量時,獲獎次數未達規定,但事實上是校方作業速度慢,以至於郭副教授的權益受 : 損。 : 首先,99年9月15日校教評會,忽視郭立民副教授於97學年度即已第二度獲得「教學特優 : 」獎勵之事實。第二,校方一味要求研究著作,不尊重人文社會學科的差異性。第三,老 : 師基本的義務是作育英才,學生才是最直接與老師接觸的行為者。校方此番作為,完全忽 : 視學生與郭立民副教授本人的權益,有重大疏失。 來看timeline 並將學年度換算為民國年 90/06 通過評鑑辦法並實施:任教滿五年評鑑一次 91 第一年 92 第二年 93 第三年;93下半年獲得92教學特優(第一次) 94 第四年 95 第五年滿,應接受評鑑;拒絕評鑑(等同評鑑未通過),隔年應再評 96 第二次拒絕評鑑 97 第三次拒絕評鑑 98 第四次拒絕評鑑;98下半年獲97教學特優(第二次),取得第8款免評鑑資格 99 取得第1款免評鑑資格;因98上半年止已連續四年評鑑未通過而不續聘 是郭副教授多次拒絕評鑑在先 取得免評鑑資格在後 不管校方教學特優評選作業再怎麼快 都趕不及他的拒絕評鑑 如果郭師的邏輯能夠成立─只要後來取得免評鑑資格 之前就可以免評鑑 那每個人都可以躺著幹了 因為總有一年會符合年滿60且服務15年的規定啊!! 或者 假設郭老師的班上有學生說他拒絕參加期中考/期末考 經過多次補考機會仍然不參加 最後要不要當他呢?? 而在決定當他送出成績的同時 他參加比賽得了獎回來 於是這個學生說是老師打壓他、縱有實力還是比不上考試云云.. 甚至還有應援團附和: 對啊 這個學生真的很有才華 怎麼可以忽視他得獎成果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167.82 ※ 編輯: kh 來自: 125.229.167.82 (10/02 10:04)
senjor:推例子 10/02 11:07
rommel1:連續四次拒絕評鑑 怎麼不早早處理.... 10/02 15:33
black0564:教學五年得評鑑 不接受的可以多三年補齊 10/02 18:21
silverbow:推 ! 10/10 19:10
silverbow:反正現在缺很少~他走也好.XDDDD 10/10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