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plz:不需把自己看得太低 那 postdoc 只是幫寫 grant 而已. 這算是 09/23 15:02
→ oplz:training 的一環, 跟 這是那 postdoc 的計劃 還是有很大一段 09/23 15:03
→ oplz:距離.. 其實某種程度上就是 ghost author 的情況.. 真要講指 09/23 15:04
→ oplz:導的貢獻 就給他掛最後一個 這時候怕老闆又心疼就不願意了 09/23 15:05
→ oplz:跟有沒有盲點無關 不然沒有學生夠資格單獨掛第一作者了 09/23 15:06
推 matt2222:推 最後兩句中肯 09/23 20:05
噓 lovenainai:完全不能認同 09/25 11:31
→ lovenainai:每個人本來就應該在自己的位子上做好自己份內的事情 09/25 11:31
→ lovenainai:錢本來就是老闆的責任 實驗本來就是研究生做 09/25 11:32
→ lovenainai:idea 運氣好老闆有比較多指導 運氣不好自己想 09/25 11:32
→ lovenainai:如果老闆不出 idea 然後又不出錢 那請問你要老闆幹嘛? 09/25 11:33
推 threestars:樓上的回答好像對應本文最後兩句話 09/27 03:46
→ threestars:沒有人規定老闆一定有義務出錢給你做實驗 09/27 03:47
→ threestars:就像每個PI想做研究請自己去申請經費 09/27 03:48
→ threestars:說難聽點 那個學長拿到grant大可請個助理幫做 09/27 03:49
→ threestars:其實可以連理都不用理你 09/27 03:50
→ threestars:很多以博後為主戰力的大LAB 容易把研究生晾一邊的 09/27 03:53
噓 Gunish:這種感念前人功勞的心態拿來要求自己還可以 09/27 08:05
→ Gunish:推己及人就不必了 老人要跟新人嗆經費 新人也可以說你想要 09/27 08:05
→ Gunish:paper 就自己付出勞力啊 明明就是合作的事情 為自己爭取 09/27 08:07
→ Gunish:權益之餘還要設想資源的一分一毫是從哪裡來的 對我來說 09/27 08:09
→ Gunish:只是一開始沒講清楚的推託之詞而已 大餅畫給自己高興就好 09/27 08:12
→ Gunish:別人本來就沒義務吃這一套 09/27 08:15
推 kenvi:推樓上的想法,出錢或出力本來就是互相合作....只是台灣不只 09/27 08:46
→ kenvi:業界有奴工為慣老闆講話,學界一樣有奴生為慣老闆講話 09/27 08:46
→ Gunish:謝謝樓上 不過這篇其實也不是為老闆說話 :P 09/27 09:20
→ Gunish:是在為 "資深員工" 說話 我一直對這種心態不太理解 09/27 09:20
→ Gunish:明明都是領人薪水 有些人就會說我做了什麼你用了什麼 09/27 09:20
→ Gunish:所以我應該得到什麼你應該付出什麼 09/27 09:20
→ Gunish:這麼會運籌帷幄怎麼不自己出去當老闆呢...(攤手) 09/27 09:21
→ Gunish:我聽老闆的話是因為我要靠他繳房租 09/27 09:21
→ Gunish:請問沒有能力發錢的人發表一堆意見是怎樣? 09/27 09:21
→ Gunish:(寫計畫不算發錢喔 頂多只是幫老闆做事而已) 09/27 09:21
→ Gunish:每次聽到這種言論都很想笑笑地把實驗推回去 09/27 09:30
→ Gunish:比起做得要死要活為自己爭取一點權益還要被一堆潛規則壓 09/27 09:31
→ Gunish:我寧可蹺腳納涼在旁邊看別人爆肝 09/27 09:31
推 tenjow:不同意樓上 一個lab要運作需要多少人花多少時間出多少力 09/27 11:46
→ tenjow:包含提proposal拿grant對學生而言都是苦力 更不用提一堆拉 09/27 11:48
→ tenjow:哩拉雜的行政業務 或許有些大lab可以有專職的人在處理這些 09/27 11:48
→ tenjow:但我相信在台灣幾乎都是下面的學生在share 09/27 11:48
→ tenjow:如果有人只管自己的實驗而其他都不考量 無視這類的loading 09/27 11:50
→ tenjow:我覺得這種人也太自私了點 09/27 11:51
→ tenjow:回到原PO 如果該學長在執行面上的確有提出IDEA並且有指導討 09/27 11:51
→ tenjow:論 那掛名我認為是絕對沒問題的 只是放在哪個位置的差別 09/27 11:52
→ tenjow:CO-FIRST or SECOND AUTHOR這兩個位置都是合理可討論的範圍 09/27 11:53
噓 lovenainai:"沒有人規定老闆一定有義務出錢給你做實驗" 09/28 14:37
→ lovenainai:這真是太可悲又太可笑了 XD 09/28 14:37
→ Gunish:老闆本來就有義務出錢讓底下的人做實驗 所以老闆高興怎麼 09/29 09:07
→ Gunish:運用計畫的經費或排名的順序 有絕對的決定權 09/29 09:08
→ Gunish:postdoc 是沒有權力決定要找助理或學生合作的 講白一點 09/29 09:10
→ Gunish:就算 postdoc 在一個計畫做了好幾年 連下一輪的經費申請都 09/29 09:11
→ Gunish:過了 老闆也可以把整套交給別人做 這才是老闆的可以做的 09/29 09:14
推 oplz:老闆不是皇帝.. 一樣不要把自己看太低了.. 沒有甚麼排名順序 09/29 10:12
→ oplz:有絕對決定權這種事.. 你有聽過有學生威脅撤掉自己做的資料 09/29 10:13
→ oplz:來爭取權益的嗎?.. 沒有事是不可以談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對 09/29 10:14
→ oplz:應方式.. 09/29 10:14
推 fieed:尊重老闆的決定 基本上是利多於弊 老闆要搞你的方法太多了 09/29 15:32
→ fieed:他只要不幫你寫推薦函就夠你受的了 忍一時風平浪靜阿 09/29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