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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dadavid (大大大衛)》之銘言: : 不行copy & paste,發表paper時你已經簽了賣身契把著作權渡給了出版社, : 雖然你仍有著作人格權, 但你應該把它視為別人的作品引用. : 重寫是可以的,也應該如此.重寫後可擺脫最直接的抄襲指控. 不一定 最終還是看出版社的授權政策而相異 但是 "原則" 上來說 作者是保有期刊論文的 "author manuscript" 的非商業性,以學術為出發點的重製權的 因此單就住作權法規的方面 只要你不是把自己的期刊發表直接從書上影印下來 或者是從正式 edited 的 pdf 檔中抓出來插入自己的學位論文 於學位論文中全文重製已投稿/已發表的期刊論文內容是沒有法律問題的 當然 學術倫理層次是另一回事 : : 這時又扯上另一個問題,另外有一二篇和別人合作的Paper(第3/4作者) : : 自己的貢獻不大,這時在寫論文的時候,可以參考那些paper : : 重新paraphrasing / 整理 後併到論文裡嗎?(還是最好不要?) : : 會這樣問的原因是,如果只"寫自己有作的部份",整個chapter會沒頭沒尾 : : 但加入不是自己做的部份,又擔心有抄襲的部份 : : 目前的想法是,要嘛用footnote加註一下,本chapter的credit是給○○○○ : : 或是乾脆就不要寫那些了(非第一作者的合作部份) : : 一方面老闆只在乎paper有沒上,博論其實他也不是那麼在乎(比起paper) : : 多花心思在最後一篇PAPER上,少花心思在博論上(他給我的感覺是這樣) 我當初也有碰到一樣的疑問 在實作層面上 最保險的作法是 問清楚講明白 跟你的 department head 還有 committee 都講清楚你規劃的論文架構以及內容的來源 問他們這樣可不可以 他們說可以 基本上就可以放心 另一個自保之道是 每一次 meeting 以後記得要寄 recap 所有東西用 email 來往並在 webmail 上留下備份 我當時 committee 給我的說法是 我放在學位論文中的東西總體來說至少要超過 3/4 是自己的 所以最後的論文是: 第一章 intro 自己寫 第二章是直接 reprint 一篇我 co-first author 的期刊論文 的author manuscript 自認貢獻 50% 第三章是我 first author 的期刊論文 (當時尚在 revision pending), 這篇的關鍵 data 都我自己作的 認定貢獻有 75% 以上 但因為 manuscript 裡的 discussion 是我老闆主筆 所以這一部分在學位論文裡全部自己重寫 (剛好當時我對 data 的解讀角度跟我老闆不太一樣 這也給了我一個我表達自己想法的好機會) 總體認定自己貢獻 75% 以上 第四章是我自己想出來的一個算是 side project, 當時沒有完成到足夠發表期刊論文 當然 100% 是我自己的 第五章討論也是自己寫 最後總體來看, result chapters 我的貢獻有達到 75%, 加上完全是自己寫的 intro & discussi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69.32
hint:感謝資訊 :) 02/14 20:33
mrjmrj:認同此篇正解 02/14 20:48
RTA:正確 02/14 23:38
SINOLOGY:認同此篇 我和我身邊不少人的博論和升等論文都這麼做 02/15 09:26
kwc1:認同本篇正解 02/15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