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inchin:話說 你這篇文已經偏向硬凹了 沒啥討論的意義。若要精算成 04/01 13:16
→ winchin:這種地步,那文章連你的父母、校長、系主任、系辦助教... 04/01 13:16
→ winchin:都應該要掛名 04/01 13:17
→ winchin:若這些人不能掛名,指導老師又為何能夠獨享掛名的權益? 04/01 13:18
推 boblu:人文科目真的有可能這樣啦 不過我上面回文就說重點不是這些 04/01 13:32
→ boblu:而事實際上該指導教授卻實有對該論文做出智性的貢獻 04/01 13:32
推 Smoltzy:社科慣例是把資源的提供者放在「謝詞」,而不是掛「作者」 04/01 13:33
→ hint:原po 不就說他去找老師"討論"? 發表規定就是如此 不知為何有 04/01 14:03
→ hint:人會連父母 系辦人員都扯進來? 04/01 14:04
→ Smoltzy:找老師討論,社科慣例還是把老師放在謝詞裡,而不是掛作者 04/01 14:59
→ Smoltzy:教授如果因參與討論就要求合掛作者,會被視為不禮貌的要求 04/01 15:12
→ Smoltzy:不同領域的行規差很大,並沒有一以貫之的「發表規定」 04/01 15:21
→ ewayne:人社領域很大,有的課題真的就是看誰唸得多寫得勤想得深 04/01 18:00
→ ewayne:這些大多數時間是自己動腦袋想研究內容的,甚至有可能只是 04/01 18:01
→ ewayne:休息時看電視,電視上某個人隨便一句話就打通你任督二脈 04/01 18:01
→ ewayne:難道也要把那個人列入作者嗎? 04/01 18:02
推 uka123ily:指導就是指導,跟作者不同。 04/01 18:51
→ uka123ily:討論嚴格來說不是列入作者的條件。 04/01 18:52
推 uka123ily:簡單來說指導教授跟你有權力關係,所以才會被掛名。 04/01 18:56
→ uka123ily:如果沒有權力關係的第三人都不用掛,有人是這個意思 04/01 18:56
推 FSGuitar:其實原PO提到的這些 在一個"理想"的情況下 即史是理工 04/01 23:06
→ FSGuitar:生醫等領域也不能因為這些原因而有掛名的機會.. 04/01 23:06
→ FSGuitar:不過 我說的是理想 現實絕大多數的掛名都是這樣出現的 04/01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