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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在這次的事件中 覺得應該負最大責任的是這間診所的醫生 再跟各位分享一個我自己本身在這間診所就診時發生的事 我之前深受鼻子過敏的苦 每天呼吸都很不順暢 在朋友的朋友介紹下我第一次踏進了這家診所 醫生跟我說我的鼻子可以治得好 只要乖乖的一直吃他的藥就可以了 我前後吃了一年多 有時候3天回一次診(他說比較嚴重) 有時候14天回一次診(他說這個藥是在吃"保養"用的) 這中間每一次看診醫生都要拿噴鼻子的槍噴我 因為我非常討厭鼻子受到衝擊的感覺 Q^Q 所以我都會跟醫生說我不要噴 可是這一年多以來我每次去看診醫生總是會拿起那把槍要噴我 讓我觀感很差 覺得醫生都沒有用心 尤其我去的次數還這麼頻繁 另一個讓我覺得觀感很差的點是 在這一年中我暴肥了10多公斤 Q^Q 不過我不知道是不是吃鼻子過敏的藥造成的就是了 藥單都被我丟光了 不過我想他開的藥應該也差不多是我上一篇PO的那幾樣 那些藥真的很厲害 吃下去之後我就聞到久違的新鮮空氣 但是藥效過了之後又鼻塞了 在某次回診 被醫生指責我沒有乖乖吃藥所以我才都好不了 (冤枉喔~~~~~~~~~~~~大人~~我每天每餐都有乖乖吃藥啊!!!一次要吞好多顆耶!!) 我就再也不去了 改投入中醫的懷抱 中醫師就說我身體狀況很差 西藥吃太多 = = 中藥也吃了快一年 鼻子也越來越好 在這次經驗中 覺得"瞬效"的藥一定有比較大的風險要承擔 ============================================================================== 本來在我自己的經驗後 我只想消極的不要再去那間診所 只是我家人傻傻的又跑去 還發生開錯藥的事件 我才會想要做檢舉的動作 但在我PO文之後 就有壹個記者跑來關切了(這樣有暗示到嗎?) 這個料不知道厲不厲害XD ※ 引述《hwave (wave)》之銘言: : 這是一件明顯的醫療疏失,而且犯了"該注意而未注意"的醫療過失~ : 首先,看你想採取何種方式取締這種診所??? : 緩和一點可以寫檢舉信到當地的醫師公會.衛生局 : 略為激烈一點,寫篇文章投到蘋果日報去報料 : 更直接一點,找個律師,告上地方法院,把診所的醫師.藥師一起告了~~ : 醫師是主負責人,但,藥師也無法免責"該注意而未注意"的醫療疏失的連帶責任~~ : 再多的理由與藉口在證據鐵證如山下,都是無效抗辯的~~ : 不用擔心診所醫師會竄改病歷,病歷上不可能沒有記載的,藥物過敏史是非常重要~~ : 而且藥物過不過敏,是病歷上必填的答案,如果病人沒藥物過敏史,病歷上也要寫上NKA : NKA = non-known allergies,而當病人對藥物有過敏史,一定要特別註明的 : 常規上,都會在病歷的第一頁或封面,寫的大大的,提醒所有醫療人員~~ : NSAID的過敏史,很常見的,無論醫師.藥師.護理師都不該犯這個常見的錯的~~ : 如果是一些不常見的藥過敏,還情有可原,畢竟, 不是每個人對藥物的化學結構有研究的 : 如果造成致死率很高的Steven-Johnson syndrome,豈不是令人更難過~~ : --------------------------------------------------------------------------- : 不過,從你的文章描述中,那間診所,雖然犯了"該注意而未注意"的醫療疏失,但,仍然在 : 後續的診療中,打電話給你,告知你,他們犯的錯誤,甚至馬上叫病人回診治療,算是 : 有負責任的診所了,所以,也不到罪該萬死的地步~~ : 當然,他們也很有可能知道會被告,而一定會敗訴的危機,而馬上處理~~ : --------------------------------------------------------------------------- : PS:現在醫療環境如此險惡~~"該注意而未注意"的醫療處置都連犯二次,這麼膽大包天, : 這家診所醫師.藥師勇氣實在令我不得不佩服他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5.61
yuhtian:你說的那個口服的過敏藥 聽起來很像類固醇的感覺 12/10 17:23
hwave:樓上的,說話謹慎一點,會引起誤會的~沒證據別用猜的~ 12/10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