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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venfeet (苛政猛於"虎")》之銘言: : ※ 引述《ckscorsese ()》之銘言: : : 是非常有可能這樣沒錯 : 恕刪 : 關於職權劃分,我看這樣吧 : 以下三方案,大家投票(或者直接由社長決定比較快啦!) : 1.依現狀,大家對精華區內現有的發表意見,板主直接在精華區修改. : 2.精華區的先移走,大家在板上討論出共識後再重新加上. : 3.精華區的先移走,開會討論再加上. 我選3. 因為規則的訂定會影響到幹部的自由 也就是一個人從社員變成幹部 有些事便從可做可不做變成非做不可 而我的看法是 社團幹部是無給薪 幹部的推選在本社的情況又多是眾人推舉 而非完全自願報名參選或擔任職務 這樣的情況使得我們不能完全把其他大型社團或政府運作的模式 直接套用在社上 所以還是仔細討論比較好 雖然比較沒效率 而且規則的制訂會更加困難 但是如上一段所述 可以避免一些錯誤的類比因而影響社員權益的情況 (不過討論如果是期初的話我就不能去了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66.67 ※ 編輯: prc 來自: 218.174.166.67 (02/06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