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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brinaa (God is so good!! ^_^)》之銘言: : (1)「台大學生本來有免一成服務費的優惠」 : 但是不能與 : (2)「滿十人送一人的優惠」 : 同時使用 : 所以,若是有11人參加 : 按(1)計算:390*11=4290 : (2)計算:390(1+10%)*10=4290 : 小姐說後者較便宜 : 不知是否是我的數學不好 : 怎麼算結果都一樣 : 有興趣的幫我算一下 : 到底(2)是不是真的較便宜 剛剛推文推得亂七八糟 發現還是算錯 重新寫一下 設價錢為x 且金額大家平均分攤 優惠(1)是1.1x不算服務費變成x 也就是省下0.1x 優惠(2)可以想成11個人分攤10個人的錢 也就是 a.人數為11的倍數時 每個人要付1.1x*10/11=x 同樣也是省下0.1x b.人數不為11的倍數時 設人數為y, y=11a+b (a, b為自然數) 每個人要負擔x+(b/y)*0.1x 因此此時要較優惠(1)多負擔(b/y)*0.1x 因此優惠(1)一定不會吃虧 也就是說...小姐說錯了或是騙人...= = 如果要算大家幫老師負擔餐費後的金額的話 再把x*(總人數/同學人數)即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61.6 ※ 編輯: prc 來自: 218.174.161.6 (05/25 23:29)
sabrinaa:太感謝啦…我當初沒考慮到非11倍數的情況^^ 05/26 08:41
prc:喔對了 其實(2)的a.可以省略...只要假設a, b可以等於0即可 05/26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