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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的來臨 (The Utilitarian Approach) 依照我們目前的觀點來說,很令人訝異的,之前好幾個世紀的基督教倫理學毫無條件 地接受了「目的並不能證成手段」這樣的教條。現在我們就要問:「如果目的不能證成手 段,那又有什麼是可以的呢?」答案很明顯:「無!」 約瑟夫˙佛里契 道德責任(1967)(Joseph Fletcher, Moral Responsibility) 7.1 倫理上的革命(The Revolution in Ethics)   許多哲學家喜歡想像他們的思想是能如何影響世界。通常這都只是個空想,因為他們 的作品通常都只是被少數同行的思想家所接觸,而對於幾乎整個人類社會毫無意義。然而 一個哲學理論卻是有可能影響到人們的價值觀。由大衛˙休莫所提出,並由傑瑞米˙邊沁 以及約翰˙斯圖亞特˙彌勒所確立的功利主義,就是這樣的一種理論。   許多劇變發生十八世紀末期到十九世紀。在法國大革命以及拿破崙帝國的殘骸當中, 新興的民族國家如雨後春筍般的冒出。在1848年各國的革命也顯示出「自由、平等、博愛 」的新思潮的展現。一個擁有新的憲法體制的新興國家「美國」誕生,而在血腥的南北戰 爭之後,也宣告了奴隸制度逐漸在西方社會的瓦解。   在其中,倫理方面觀念的有所改變並不會令人意外。舊的思考方式已經是不切實際, 並飽受批判。在這樣的背景之下,邊沁提出了一個極具影響力的觀點。他宣稱道德並不是 為了取悅上帝的問題了,也不是對於一些抽象教條的信仰了。道德只是一種能夠對整個世 界帶來最多幸福快樂的意圖而已。   邊沁的論述中提到,有一個最終的道德律則,那就是「功利的律則」。這個律則闡述 不論是任何個人行為或是政策,都應該選擇那能夠對大多數人帶來最好後果的。他在他於 1776年發表的著作「道德與立法的律則」(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 中闡述:   依照支持或違背功利律則的一個行為,也就是考量到那些被影響到的人幸福的增   減。換句話說,就是促進或妨礙別人的幸福。   邊沁是一群想要依照功利的教條重組英國的法律以及制度的激進人事的領袖。詹姆˙ 彌勒,一個著名的蘇格蘭籍的哲學家、歷史學家、經濟學家,也是其中的一個追隨者。他 的兒子約翰˙斯圖亞特˙彌勒成為了功利主義在下一個世代最重要的闡揚者,而邊沁的思 想也因此不至於沒落。   能夠有這樣的信徒實在是邊沁的運氣。約翰˙斯圖亞特˙彌勒對於功利主義的推動, 比邊沁本人更加的有影響力。他於1861年出版的一本小書「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 當中,彌勒依照了以下這樣的方式提出了功利主義的主要觀念與論點。首先,我們預想一 個特定的情況,一個全人類都能是最快樂的情況:   依照最大快樂原則....在最終的情況之下,不論是在考量到我們自己或別人,參   照每一個人類的慾望。是一種盡可能地讓人免於痛苦,並盡可能地享樂。   這樣主要的論點,可以被很簡單地表達。就是盡可能地設法帶來這樣的情況:      人們的行為的結果以及道德的思想,也就是人類一切被制定的規矩與教條,都應   該是盡可能的依照功利的教條去建立的。更進一步,應該將這幸福推向一切有知   覺的受造物身上。   在決定行為的時候,我們當然要去考量哪一種行為最有可能促進被行為影響到的人的 最大幸福。道德就應該是從這裡出發的。   乍看之下,或許這並不如何激進。事實上,這反而很像一種老生常談。怎麼會有人去 反對應該要避免受苦,並促進幸福的立場呢?然而在思想上,邊沁與彌勒所引發的革命, 就跟馬克思或達爾文一樣地激進。要了解到功利的律則到底有多激進,我們就要去考量那 些被排除的道德部份:對於上帝的信仰或者是一些「屬天道德律」的信靠。道德不再被理 解為一種對於神聖法則的崇高信仰,亦不再是一些一成不變的規矩。道德的重點似乎只是 對於存有物幸福的促進。而我們被允許,甚至被要求進行一切會促進幸福的行為。這就是 那些革命性的思想。   就如我之前所說的,功利主義者也是一些社會重組的哲學家。他們希望他們的教條不 只是停留在思想層面,而更能在實際層面被付諸實行。為了更詳細地描述功利主義,我們 將簡單地分析兩個屬於功利主義式哲學的常見議題:安樂死與動物權。這兩個例子不能詳 盡地描述功利主義一切的思想,也不是功利主義所最著重的議題。但是卻是對於了解功利 主義所提出不一樣的立場很有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2.242.236 ※ 編輯: imp1026 來自: 211.72.242.236 (11/16 12:13) ※ 編輯: imp1026 來自: 211.72.242.236 (11/22 23:05) ※ 編輯: imp1026 來自: 211.72.242.236 (12/07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