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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結果就是一切嗎(Are Consequences All That Matter?) 然而結果就是一切的觀念,卻是功利主義必要的成分。這個理論最根本的概念就是在 衡量一件行為的對錯時,我們所要關心的是什麼會是這個行為所帶來的結果。如果最後卻 反而有結果之外的決定因素的話,功利主義就會被徹底地瓦解。   很多強而有力的反功利主義者就以這樣的論證來攻擊功利主義,他們認為除了功利之 外,尚且有其他重要的決定因素。以下有三個這樣的論證:    正義。H.J.麥克洛斯基(McCloskey)在1965出版大學學報「探究」(Inquiry)中,就以這樣 的案例來質問功利主義:   假設說某位功利主義者到一個具有種族歧視的地區拜訪,而在他的訪問期間,一   個非裔的人強暴了一個白人的婦女,而這樣帶來種族衝突,在警方的縱容之下,   演變成白人群眾對黑人施暴,甚至殺害他們。假設說這位功利主義者可以去檢舉   某位特定的黑人,而這樣的檢舉可以成功地誣陷他。他知道這樣做可以很有效地   平息暴動與私刑的動用,當然依照他功利主義的思想,他一定會去誣陷一個無辜   的人。 雖然在早期的美國社會經常會有一些這樣的種族問題,但是這個例子事實上是虛構的。然 而所要表達的是,如果有人身在這樣的處境當中,依照功利主義的思想他一定會去誣陷一 個無辜的人。這很可能會帶來一些負面的結果,也就是說一個無辜的人很可能會被處死。 但是也會帶來一些好的結果,因為暴動與私刑的動用會被結束。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最好 的結果會是透過說謊而來,因此依照功利主義的思想,說謊就是必須做的。但是繼續來看 ,我們會發現要處死一個無辜的人似乎是錯的。因此認為這樣的行為是正確的思想功利主 義,肯定是錯的。   依照反功利主義的論述,在此有一個功利主義最嚴重的缺點,那就是功利主義當中沒 有正義的成分。正義會要求我們對每一個人,依照其獨立的需求與是非,給予公平的對待 。在麥克洛斯基的例子顯示出功利主義是如何與正義互相衝突的。因此,一個符合倫理的 理論會認為在這個故事當中的功利主義是完全錯誤的。 人權。這裡有一個真實的案例,是一個從美國第九巡迴審判法庭,於1963年雅克控告史特 瑞的案例(York v. Story)。 在1958年十月,告訴人安潔琳˙雅克女士前往奇諾(Chino)派出所要提出對之前   毆打她人的告訴。被告讓˙史特瑞是當時受理的警員。被告運用他職務上的方便   ,告訴原告必須要照一些照片以為證物。被告將原告帶入警局內的一個房間,鎖   上門之後,指示她將衣服脫掉,原告也配合。史特瑞接下來指示她擺出許多猥褻   的姿勢,並且照了許多照片。這些照片事實上不具有任何法律訴訟上的用途。   後來原告對於這件事情表達抗議,她認為史特瑞在職務上沒有必要拍她的裸照,   或至少沒有必要叫她擺出那樣的姿勢,因為這她身上所受的傷並不會在照片中顯   示出來。    過了不久,史特瑞對他宣稱那些照片沒有洗出來,而底片也被銷毀了。但是事   實上,他卻將那些照片在警局通人之間傳閱。在1960年四月,另外兩名警局的員   警,被告Louis Moreno與Henry Grote 也利用職務之便,複製了一些照片,並且   在同仁之間傳閱。 雅克女士後來對這些員警提出告訴並且勝訴。她法律上的權利很明顯地被侵犯到了。但是 那些員警的行為在道德層面又要如何看待呢?功利主義者會說這樣的行為,可以以其所產 生超過不快樂的快樂來捍衛。也就是我們要以雅克女士的不快樂,以及警員們在看照片時 所產生的快樂來加以衡量。在這件事情當中至少有可能是所產生的快樂是超過不快樂的。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功利主義者會認為他們所作的行為是道德上正確的。但是這樣的思考 方式很顯然是錯誤的。為什麼那些警員的快樂是要被考量的?為什麼他們的快樂可以被納 入考量?他們沒有這樣對待雅克女士的權力,而事實上他們所享受的快樂似乎跟整件事的 抗辯毫無關聯。   這是一個虛構而類似的案例。假設說有一個痴漢在雅克女士浴室的窗口偷窺,並趁機 偷拍她。再假設他的行為完全沒有被任何人察覺,而他所拍攝的照片完全是給他自己用的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似乎整件事情唯一的結果就是讓他自己很愉快。包括雅克女士自己 ,沒有任何人感受到不愉快。功利主義可以說這痴漢的行為是正確的嗎?但是依照一些常 識性的道德判斷,這件事情根本就是錯的。因此功利主義似乎是令人難以接受的。   這整件事情的道德意涵,就是說功利主義很奇怪地忽視了人們有一些不可因為要達到 好的結果就能被踐踏的人權。在這件事情當中,雅克女士的隱私權被侵犯了。我們也不難 想像有其他與人權相關的議題,像是宗教自由、言論自由或甚至是生命權等等。有這樣的 可能性,就是在侵犯這些權利時,能概帶來一些好的結果。但是我們不會想要這麼輕易就 把權利放兩邊。人權的意識跟功利主義的意識是不相同的,甚是是完全相反的。人權的概 念會對於個體如何可以被對待的地方做出一些限制,無視於行為所可能帶來的良好結果。 回顧性的理由(Backward-Looking Reasons)。假設說你答應某人某件事,舉例來說,你與 人相約下午在市中心相見。但是當你準備要去赴約的時候,你卻不想要出門,因為你需要 趕一些工作進度,而你會比較想要待在家裡。你應該如何是好呢?或許你你發現把工作趕 完的正面效果稍微大於你對於你朋友所造成不便負面效果。在功利主義之下,你或許會覺 得待在家裡比較好。但是這樣感覺起來怪怪的。事實上,你的承諾就會在某種程度上,會 在你身上形成某種的不能輕易違抗的義務。當然如果有一些重大的事故,像是你的母親心 臟病發作,而你必須要把她送到醫院,這的確可以合理化你違背承諾的事情。但是如果只 是一點點的正面價值,是不可能使整件事情合理化。因此功利主義認為結果是一切的說法 似乎有一些錯誤。   在這一個論證當中有一個重要而的課題,那就是為什麼功利主義在這件事情上可以被 如此質疑。因為功利主義認為關係到行為對錯的東西只與未來相關。而因為功利主義只考 慮到結果,它會要求我們只考慮到未來會因為我們的行為而產生的結果。然而我們一般來 說會認為過去所發生的一些事情是一樣重要的。(事實上你答應別人的事情是與過去相關) 。因此功利主義不能考量到回顧性的理由,而這樣似乎是不正確的。   當我們強調了這個觀點之後,其它的相關例子也很容易舉出。事實上,一個人沒有犯 罪是他不應該被判刑的完整理由﹔事實上一個人有恩於你,你就很有理由要回報﹔事實上 在你傷到別人的時候,你很可能會想要想辦法與她合好。這些都是與過去相關的義務,但 是功利主義卻往往使過去的一且顯得無關,而這樣似乎使整個理論有重大的缺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2.24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