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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uicy3124 (真的不在) 看板: NTU-K2 標題: [轉錄] 加簽加簽 時間: Wed Aug 29 11:33:52 2007 作者 Colaman () 看板 NTUcourse 標題 Re: [問題] 3/0到底是什麼意思 @@a 時間 Wed Aug 29 00:20:43 2007 ─────────────────────────────────────── : 推 picturesque:21053篇有 08/28 16:22 : → cumonki:台大果然卓越到不行... 08/28 16:26 我覺得21053篇說的很清楚。我是有去參加過網路加退選公聽會學生、 也是代表過系辦參加網路加退選說明會的工讀生, 我想更簡單的比較三種加退選方式跟以往的相同與不同處。不同的地方只有標的 最重要的事情是,用哪種方式學校根本沒有決定權,是老師決定的。 第1類跟以前比較, 就是以前那種老師拿了選課單來就簽就蓋章,完全不過問任何條件, 但是當我選了一門我沒有修先修課的課之類的情況,教務處還是不會讓我的選課單過。 第2類跟以前比較,如果老師也是無限加簽那就同上, 唯一不同的就是教務處認為老師自行負責篩選學生, 所以當我選了一門我沒有修先修課的課之類的情況,教務處完全不檢查。 如果老師不是無限加簽,那就跟以前那種老師選學生加簽的情況沒有兩樣。 學校現在做得比以前更好的是:以前老師沒辦法知道有多少人把自己選課單上這門課打X; 這樣很可惜,明明位子就有多出來可是想簽的人沒辦法簽。 現在是只要有人把自己的選課單這門課打X,其他人就可以用這多出來的名額抽籤 學校對第3類的抽籤規定跟一般老師的抽籤規定並無二致不是嗎? 以前這幾種情況是老師自己決定的,現在呢? 現在這3種選擇還是要老師決定,不同的地方是: 以前大家要上NTUcourse板查這個老師到底加不加簽、板上沒有要靠打聽、 打聽不到還要賭運氣。現在是開課以前老師必須選擇類別並且簽名以示負責, 如果要更改類別還要系所開課程委員會才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71.130.57.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15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9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