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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停修課程辦法修正如下: 第四條第一項:「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一科為限」增加但書規定: 「但情況特殊檢附證明文件經任課教師、就讀學系(所)主任(所長)及教務長核准者,  不在此限。」 本修正條文自即日起開始實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96.11
sindarin:學長真貼心.. 03/25 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