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eum (波西米亞大鬧廢鐵鎮)》之銘言:
: 話說應該不需要這麼害怕吧
: 現在不能體罰...只要不要機車到被抓去關禁閉
: 其實你裝死裝的蠻不錯的阿
: 再撐一下就過去了
: ※ 引述《conlee (沙漠)》之銘言:
: : 真的很後悔不小心幹了它,
: : 大概是室友在總圖幹別人的傘,
: : 而我一直拿來用的報應吧....
: : 所以奉勸大家別隨便幹別人的傘,
: : 會有報應的
你們分隊長的舉動很顯然的已經逾越了體罰的標準,
像是十秒鐘脫衣法,
還有你說的種種舉動....
也就是說,
你可以去申訴他.
不過,
要就給他死,
如果你真的覺得他很過分的話.
就是把所有的同學聯合起來,
人手一封 E-Mail 到國防部,
立法院, 總統信箱, 行政院長信箱....等等,
只要你想的到的都給他 E 下去.
他就會很麻煩--不一定會有事--要看他有沒有後台.
不過,
就算有後台,
你再找個記者,
他一樣吃不完兜著走.
舉個例子來說好了,
我以前帶出來的兵,
受訓時被他的排長 "技巧性" 地踢到....
就是踢他, 可是裝成重心不穩, 不是故意踢到的...
打電話給我求救,
我直接叫他申訴.
申訴順序 -> 輔導長 ->連長 ->營輔導長 ->營長
->記者 and 國防部 and 所有的 E-Mail 信箱.
結果到了營長就搞定了.
這還是給營長面子.
申訴完隔天, 排長就被調去別的地方, 聽他說被記兩小過.
(記過不重要, 重要的是讓他們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很好欺負.)
你的情況我覺得可以和隊長 (不是分隊長) 商量,
或者是輔導長商量,
剛到一定會給你下馬威,
觀察 1~2 個禮拜,
如果真的很扯,
就不要客氣.
不過要聯合同學, 逐級反映
^^^^^^^^^給上面的人面子才不會被暗地玩
不逐級反映也會獲得解決,
只是長官就會在別的事情上面 "規矩" 的玩你.
還有,
軍中特別容易掉東西,
注意好自己的東西別被幹走,
別人的東西沒事最好也別跑過來,
免的被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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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沒人能肯定的說明,真愛是什麼,那很抽象,
雖然每個人都想得到,但從來就沒見誰真的得到
過。就跟鬼一樣,都是聽別人說,很少自己碰到。」
-- 一個女子的私密日記 何晴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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