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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eum (波西米亞大鬧廢鐵鎮)》之銘言: : 話說應該不需要這麼害怕吧 : 現在不能體罰...只要不要機車到被抓去關禁閉 : 其實你裝死裝的蠻不錯的阿 : 再撐一下就過去了 : ※ 引述《conlee (沙漠)》之銘言: : : 真的很後悔不小心幹了它, : : 大概是室友在總圖幹別人的傘, : : 而我一直拿來用的報應吧.... : : 所以奉勸大家別隨便幹別人的傘, : : 會有報應的 你們分隊長的舉動很顯然的已經逾越了體罰的標準, 像是十秒鐘脫衣法, 還有你說的種種舉動.... 也就是說, 你可以去申訴他. 不過, 要就給他死, 如果你真的覺得他很過分的話. 就是把所有的同學聯合起來, 人手一封 E-Mail 到國防部, 立法院, 總統信箱, 行政院長信箱....等等, 只要你想的到的都給他 E 下去. 他就會很麻煩--不一定會有事--要看他有沒有後台. 不過, 就算有後台, 你再找個記者, 他一樣吃不完兜著走. 舉個例子來說好了, 我以前帶出來的兵, 受訓時被他的排長 "技巧性" 地踢到.... 就是踢他, 可是裝成重心不穩, 不是故意踢到的... 打電話給我求救, 我直接叫他申訴. 申訴順序 -> 輔導長 ->連長 ->營輔導長 ->營長 ->記者 and 國防部 and 所有的 E-Mail 信箱. 結果到了營長就搞定了. 這還是給營長面子. 申訴完隔天, 排長就被調去別的地方, 聽他說被記兩小過. (記過不重要, 重要的是讓他們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很好欺負.) 你的情況我覺得可以和隊長 (不是分隊長) 商量, 或者是輔導長商量, 剛到一定會給你下馬威, 觀察 1~2 個禮拜, 如果真的很扯, 就不要客氣. 不過要聯合同學, 逐級反映 ^^^^^^^^^給上面的人面子才不會被暗地玩 不逐級反映也會獲得解決, 只是長官就會在別的事情上面 "規矩" 的玩你. 還有, 軍中特別容易掉東西, 注意好自己的東西別被幹走, 別人的東西沒事最好也別跑過來, 免的被冤枉. -- 「從來沒人能肯定的說明,真愛是什麼,那很抽象, 雖然每個人都想得到,但從來就沒見誰真的得到 過。就跟鬼一樣,都是聽別人說,很少自己碰到。」 -- 一個女子的私密日記 何晴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03.203.5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