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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dolodocha ( 我是靦腆王)》之銘言: : 參加比賽的時候~ : 有些人會拍路上的海報~或是看板~ : 幾近翻拍~  這樣還能算是自已的作品嗎? : 我是覺得不算啦~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是什麼~? 這真是個好問題 建築師設計一棟房子請工人把他蓋起來,攝影師把他拍下來 那麼照片的作者是誰?這種情況下我認為照片是屬於攝影師的, 但看的人瞭解建築不是攝影師設計的,也不是攝影師蓋的。 剛剛原本想說翻拍算攝影師的作品 不過後來想想,若是 copy 還是不算好了 因為翻拍幾乎沒有攝影師的介入 跟商攝或者拍建築物不同,後者有攝影師的概念介入, 但前者卻是只要求 copy,跟拿去影印差不多,如果翻 拍算作品,這樣影印機也變成作者了...。 -- 「藝術就是一種語言,語言有說者就必有聽者, 而說者之所以要說,就存心要得到人聽。」 http://aloke.twbbs.org/G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