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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oke (實踐的攝影)》之銘言: : ※ 引述《Chdolodocha ( 我是靦腆王)》之銘言: : : 參加比賽的時候~ : : 有些人會拍路上的海報~或是看板~ : : 幾近翻拍~  這樣還能算是自已的作品嗎? : : 我是覺得不算啦~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是什麼~? : 這真是個好問題 : 建築師設計一棟房子請工人把他蓋起來,攝影師把他拍下來 : 那麼照片的作者是誰?這種情況下我認為照片是屬於攝影師的, : 但看的人瞭解建築不是攝影師設計的,也不是攝影師蓋的。 : 剛剛原本想說翻拍算攝影師的作品 : 不過後來想想,若是 copy 還是不算好了 : 因為翻拍幾乎沒有攝影師的介入 : 跟商攝或者拍建築物不同,後者有攝影師的概念介入, : 但前者卻是只要求 copy,跟拿去影印差不多,如果翻 : 拍算作品,這樣影印機也變成作者了...。 我發現原波說的是「幾近翻拍」...也就是從一張海報裡面擷取一小段下來... 若是這樣的話...hum hum ~~~~ 我覺得應該還是算作品,因為這裡面也涉及攝影師 的概念介入了....。但翻拍整個海報,如果放在一個系列裡面,也變成有攝影師的 概念介入........媽阿 我亂了 ~ 大家可能得先討論對「作品」的定義 -__-" -- 「藝術就是一種語言,語言有說者就必有聽者, 而說者之所以要說,就存心要得到人聽。」 http://aloke.twbbs.org/G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