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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oke (還是不理你哩)》之銘言: : 想請問一個關於攝影的法律問題 ~ : 我站在 "馬路上" 看到一棟有趣的建築物,於是我拍下該建築物, : 屋主發現了,跑出來說屋子是他的,我無權拍照,要求我刪除照片 ~ : 想知道這種情況屋主到底有沒有權利要求我刪除照片 ??? : (萬事和為貴...也不是什麼重要照片,當下我當然是刪除了) http://blog.udn.com/chiayinews/3275989 如果對方太扯也是犯法的喔 遊客拍照被廟公大罵,判賠1萬元。前法務部長施茂林的弟弟施茂鎮又惹風波 ,去年9月呂姓男子到施茂鎮開設的大林天后宮參觀拍照,但施茂鎮認為呂姓 遊客並非誠心參拜,還大罵「X你娘雞巴塞你娘!」,結果法官判他需賠1萬元 給呂姓遊客。 去年9月21日下午來自台北的呂姓遊客到嘉義縣大林鎮天后宮參拜,因為建築 物雄偉而拍照。但施茂鎮竟認為呂男隨身帶相機到廟中並非誠心參拜,所以阻 止他拍照。 呂男覺得到廟裡拍照很正常,跟施茂鎮發生爭執。施茂鎮不斷辱罵,呂男說「 你再罵阿!」施茂鎮回嘴,「罵你又怎樣,打你還不夠。」最後竟口出穢言「 X你娘雞巴塞你娘!」呂男氣不過,控告施茂鎮要求精神賠償20萬。 法官審理時,施茂鎮辯稱原本是罵偷供品的流浪漢,沒有罵遊客。但因當時呂 男將爭執過程錄音起來,法官認為事證明確,判施茂鎮需賠1萬。 呂男認為他從台北到嘉義出庭交通費就花了1萬元,請律師還花了5萬元,上訴 要求再賠償6萬元。法官認為呂男到庭陳述是義務,而且呂男原本就可跟偵查 機關提告,沒有必要自行花錢請律師,因此將他的上訴駁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52.53
Decill :難怪說和氣生財 最後兩邊都傷 無人得利啊... 09/01 09:39
DESW1 :有~律師 09/01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