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yle (我期待)
看板PhySoftball
標題[情報] 比賽因時間到而宣告終止之依據
時間Tue Dec 29 01:04:02 2009
全文轉錄自小弟與SOFTBALL版大普烏先生之站內信
==========================本文開始===========================================
你好
一般情況來說 比賽開始時間是從主審向投手喊出 PLAYBALL開始計算
比賽時間長短依大會規定 理應由大會及裁判兩方都紀錄開始時間
參賽隊伍對於時間的掌握應該是自行拿捏或洽詢紀錄台
除非大會有額外說明 EX時間剩下十分鐘為最後一局
否則依照習慣 則為時間到的那一局為最後一局 且上下半局應完成比賽
裁判員宣布時間的部分 其實是好意提醒 不視為規定必須要做的 且不應以此認定影響比
賽內容
所以需盡量與大會紀錄台的時間做確認 會比較保險^^
Q:您好~ 我們是北部某大學系隊
平時有利用SOFTBALL增廣見聞
今日參與校內舉辦的比賽,遇到裁決上有所爭議之處
想請普烏大提供些許意見與看法
該裁決是關於比賽宣判終止的時間點
敝隊先攻
某局(不到第七局)敝隊進行完上半局的進攻,尚落後對手(敝隊是落後方)
裁判員宣佈時間
剩五分鐘,
遂進行領先方下半局的進攻
待領先方完成下半局的攻勢(時間大約在70分鐘左右)
裁判員宣告因比賽時間已到,故比賽結束
Ans:
若下半局時間進攻超過五分鐘 則確定時間到達該局為最後一局 比賽結束
這沒有疑問 所以應該在知道時間緊迫時 就要設法加快速度造成出局
若對方有拖延時間 EX遲遲不進入打擊區 每十秒多一個好球
這就是裁判的功力了
我以前曾在某場盃賽的六局下半 兩出局 用三十秒丟兩顆好球 造成對手出局 換邊進攻
(對手領先) 時間剩下9秒吧 然後就打完第七局 雖然最後還是輸掉了
Q:試問:該判決是否有瑕疵?
敝隊立場是:若落後方(敝隊)無法進入次局上半最後的反攻
何必進行該局下半領先方的比賽?
加上裁判員並無宣告該局為最終局(敝隊曾作確認)
擅自將比賽終止,僅以比賽時間已到為由
敝隊據理力爭後仍無解,是故到版上請普烏大指點迷津~ 謝謝
(
領先方進行完下半局的進攻,落後方照理會有次一局上半局的攻擊機會吧?!)
Ans:
若時間到則沒有 就是該半局為最後一局
關鍵就是 時間終了瞬間 上半局=>打完該上下局(除非後攻對手領先)
下半局=>若後攻落後 該半局為最後半局 第三出局後結束比賽
後攻領先 則可直接結束比賽
以上^^
Q:針對比賽計時上的細節,我就不用再提校內比賽有多草率了
在該領先方在第三個出局數要打時,敝隊(也就是
我)
曾經做確認是否有次半局的反攻
裁判員回答說:有!
隨後不到一分鐘,我方順利守下第三個出局
待我方要進攻時,裁判員改口要終止比賽
此部份是否有可以爭取的空間
再請教普烏大,謝謝
Ans:
若裁判員曾親口確認說有下一個半局
但是卻出爾反爾 可以請問他結束比賽的依據為何?
若時間上還在大會許可的範圍內 可逕行告知要求保留申訴的權利
於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提出書面申請 (向大會)若經申訴成功
確定裁判員未依照大會規定行事 且該判決可能影響比賽結果
則可從發生問題的地方重新開始比賽
當然也要大會有紀錄員 且具有申訴管道方可如此執行^^
========================本文結束=============================================
藉此文,闡明週日小弟與醫棒之爭執原由
無法改變阿斗裁判員的想法
謹以此盡小弟微薄之心力,於賽後找出個真相大白
私以為醫棒需出面說明
(1)比賽時間於幾點幾分幾秒開始,幾點幾分幾秒宣判終止,是否如裁判員所述已滿70分鐘
(2)該執法裁判員是否了解如何因時間終了,而宣佈比賽終止之準則
(3)該裁判員以大約幾點幾分開打,時間差不多到了為由,讓比賽終止,判決明顯有瑕疵,
如今該如何處置?此判決影響到晉級決賽與否,事關重大,造成本隊權利損失甚大
小弟把收集的資訊與建言PO出來,其他交給隊長處理
因為你們比我更有立場與責任去將這件事情找到一個合理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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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955163:原來老翰還有問 既然都說有反攻為啥直接被沒收… 12/29 23:11
→ mindflying:亂入一下 別忘了要討論寒訓地點跟時間喔! 12/29 23:33
推 honda0327:我會直接跟當天的裁判問清楚 12/29 23:59
→ Lyle:讚!! 靜候隊長後續報導 ~ ^^b 12/30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