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pencer90235:重力作功=0這點沒甚麼問題 但你說 12/22 01:01
→ spencer90235:"水阻作負功 速度變小 為非彈性碰撞" 所以速度是否 12/22 01:02
→ spencer90235:改變 不就跟"物體是否與地面彈碰" 一樣的結論嗎? 12/22 01:02
→ condensed:不懂妳的意思,要不要直接用回文? 12/22 01:04
→ spencer90235:如果為非彈碰 他的內能 就是你所謂的"水阻作功" 12/22 01:04
→ condensed:速度是否改變,和是否是彈性碰撞,沒有必然關係。 12/22 01:06
→ condensed:只是恰巧在我舉的例子裡,恰巧有各自對應而已。 12/22 01:07
→ condensed:(更正:速度大小) 12/22 01:09
→ condensed:重力有沒有作功 => 看路徑是否封閉 12/22 01:12
→ condensed:碰撞是否彈性 => 看有無內能產生 12/22 01:12
→ condensed:速度大小有無變化 => 看所有的外力作功的加總 12/22 01:13
→ condensed:以上是比較一般性的狀況,三者互不等價;我在這篇文章的 12/22 01:15
→ condensed:例子裡,看起來似乎彈性與否與速度大小變化與否,有關聯 12/22 01:16
→ condensed:但,這樣的結論,不能外推到其他所有的情況。 12/22 01:17
推 spencer90235:我懂你的意思了 但內能和外力作功 在此範例為何不能 12/22 01:23
→ spencer90235:直接視為"質點能量變化" 12/22 01:24
上面這兩句,我看不懂。
你可以用回文,講詳細一點。
→ spencer90235:這樣確實能使問題簡化為碰撞 12/22 01:27
這些問題,本來就已經是碰撞了啊。
這裡必須先確立問題是什麼。假設前提與條件,又有哪些。
我們才能去作出適當回答。
如果我們要問重力是否對速度大小的變化有貢獻,
那很自然的,就是看路徑是否是封閉的。
這是直接從我們對守恆力的定義,可以推得的結論。
所以可以適用於任何情形,以此作為理由也不會有爭議。
同理,速度大小的變化,取決於物體所受的總功。
這是功能定理,可適用所有情況。
而彈性碰撞,這只是根據有無內能產生去定義。
因此當你要將彈性與否和速度大小變化與否扯在一塊時,
這就會依賴於你所給的其他條件限制了。
畢竟這不是一般性成立的東西,
把它當作理由,的確會讓人覺得有點怪怪的。
畢竟,這只是在該問題裡的一種巧合。
考慮其他情況,就不見得成立。
推 spencer90235:將m視為系統的話 ΔE=重力作功-內能 已知重力作功 12/22 02:12
這式子的來源,請說明。
→ spencer90235:=0 若有內能產生 自然ΔE下降 能量(動能)減少 12/22 02:13
→ spencer90235:因此說第2.3點能合併成"質點能量變化"的special case 12/22 02:15
→ spencer90235:當然也是地面質量M無限大才有的結果 12/22 02:19
2.3點又是指啥?可以從頭依次敘述清楚嗎?
這樣無從得知妳要探討問題的假設前提與依據。
也就無法進行有效的討論。
※ 編輯: condensed 來自: 140.112.218.89 (12/22 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