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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milChau (王者之獅)》之銘言: : 標題: [判決] 關於love19860914使用分身在板上連續發合購買賣文一案 : 時間: Wed Dec 17 10:45:56 2008 : : 推 ashin42:後面敘述網路的部分 一堆矛盾= = 12/17 12:51 : 推 ashin42:文中有提到申請轉讓手機 表示應該滿18了 所以應該是大學 12/17 12:54 : → ashin42:我真的很想知道是哪間大學TAnet 流量限制只有1G.... 12/17 12:55 : 推 ashin42:學校大多採固定IP制 換網路孔並不會改變原來固定IP設定 12/17 12:58 : → ashin42:但是你可以使用別人的IP上網 一些設備沒那麼好的學校 12/17 12:59 : → ashin42:並沒有防範這個機制的機器 因為動輒要數十萬到百萬 12/17 12:59 : 推 mist:我比較想知道 版主所謂的疑點有哪些? 所以以後大家都說 12/17 13:18 : → mist:因為不知道 然後我幫別人PO文的 就沒有違反版規了?? 12/17 13:19 屏東版沒制訂板規喔XDDD : 推 laughmy:噗,第一次聽到換網路孔,IP會跟著換 XD 12/17 13:22 : 推 niowme:我們學校(屏教大)的ip 同棟同層樓的ip似乎會一樣 12/17 13:25 : 推 mist:問:另外我想問的是 如果他們同IP 那為何另一個網路沒被鎖阿? 12/17 13:28 : 推 ashin42:樓上= = ip不可能一樣 你要講的是網段一樣吧ex:10.1.1.x 12/17 13:28 : → mist:我記得我們學校一間房間四個人都不同IP 一個被鎖其他人不會 12/17 13:28 : 推 niowme:拍謝..我不太懂ˊˋ 只知道查詢出來的故鄉是一樣的 12/17 13:29 : → mist:ashin是在跟我講話@@? 12/17 13:29 : 推 ashin42:NO~ 我要講的是nio 12/17 13:30 : → ashin42:nio又講到一個重點了 來跟大家上上課好了 12/17 13:31 : → niowme:應該是說 查尋網友的那個故鄉 會一樣 但上網ip不同 12/17 13:31 : → ashin42:查詢出來的故鄉一樣 是因為是同個IP 沒錯 因為各大學 12/17 13:31 : → ashin42:給予的IP數量有限制 並不足以給每台電腦有獨立固定IP 12/17 13:32 : → ashin42:所以每台電腦連外的IP(連到非TANET) 都會以連外IP為主 12/17 13:33 : 推 mist:謝謝ashin42老師~就不知道版主有沒有上到課 12/17 13:35 哈 我雖然不是做網路的,修過的網路課程都有過啦:P : → ashin42:這個連外IP就可以代表一個身分 比如說哪間學校或單位 12/17 13:35 : → ashin42:但請不要以為連外就抓不到 事實上計網中心都有在紀錄 12/17 13:36 : → ashin42:哪個時間 哪個IP 連到哪個網站 抓取什麼檔案 都會有紀錄 12/17 13:37 : → ashin42:所以那些利用學術網站做壞事的人還是要低調一點喔 揪咪 12/17 13:37 基本上以批踢踢來看,IP相同有兩種情況 一個是固定IP,另一個ashin42說的連外IP相同 像屏師、彰師的IP相同都是屬於後者 如果今天是固定IP,特別是TA Net底下的那些140.11X或140.12X開頭的IP 只要不是用公共場所而是宿舍的port,是同一人的可能性就非常高 然而不論是哪種狀況,IP相同 != 一定同一人 加上板主權限有限,我和小m無法知道是否一定為同一人 所以為求保險,只要有任何IP相同的檢舉, 一律會送交組務並函請組務送交帳號站長處查詢 這次的檢舉因為組務方面傾向於認定此兩ID並非同一人所有,故駁回我提出的轉交申請 所以就改用申訴模式,先判定此兩ID應非同一人所有, 若檢舉人不服,可以改打申訴官司向組務提出不服抗告。 以上。 -- 廣告時間: 徵文活動只剩下兩週,想賺批幣的鄉親快寫啊XD -- ╭ 人間五十年,化天の內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ことくなり ╮ ╰ 一度生を受け滅せぬ者の有るべきか ╯ ╭ 是を菩提の種と思ひ定めざらんは悔しかりし次第ぞ, ╮ ╰ 急ぎ都に上り敦盛の首を獄門かる盜んできて葬った。 幸若舞 敦盛 ╯     My Blog:        http://nobunagaoda.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20.105 ※ 編輯: EmilChau 來自: 61.59.220.105 (12/17 14:12)
mist:我比較想知道為何要改成!不能繼續推文? 12/17 14:12
mist:如果對他有任何問題 又為何不能公開討論? 12/17 14:13
mist:之前的公告也幾乎都是用m文 那這次用!的理由是什麼呢? 12/17 14:15
mist:當然版主也可以選擇不答 我只是好奇罷了 12/17 14:15
EmilChau:因為那是判決文,想討論的話用這篇討論吧:) 12/17 14:15
mist:至於屏東版有沒有版規的部分 我們也只是使用者 對於管版沒興 12/17 14:15
mist:趣 版主方便管理即可啦 12/17 14:15
EmilChau:至於剛剛沒用! 是因為XDDD 忘記加上m了Orz 12/17 14:16
miniphone:我不懂為什麼要一直針對該版友呢...有點大費周章的感覺 12/17 14:18
ashin42:我應該可以解釋組務為何判斷兩帳號非同一人 12/17 14:22
ashin42:但是我餓了 XD 等我吃飽有人有興趣再來講好了 12/17 14:22
ab770205:還沒吃 ...都兩點了說 12/17 14:23
bluesky0610:ab姐我要吃藍藍路=3=.. 12/17 14:23
EmilChau:丟回去給組務,讓組務有理由丟給帳管吧:) 12/17 14:25
EmilChau:基本上這個問題只有帳管才能徹底解決:P 12/17 14:25
ab770205:我已經吃飽了= = 等等要去面交 12/17 14:26
ab770205:昨天跟I妹哈普去吃木屋 12/17 14:27
ab770205:晚上要去高鳳 12/17 14:27
EmilChau:重點是最後一段,難道需要加碼XDDD 12/17 14:27
ab770205:最後一段 不是 以上嗎... 12/17 14:30
Forestwinds:如果要加碼的話 那我會(考慮)參加唷 ^_< 12/17 14:31
ab770205:有限制多少字嗎... 12/17 14:33
luken:反正就同一人呀 也沒什麼關係 YUANYUN 有跟過合購的 12/17 14:34
luken:都知道他的本名 基本上這個英文字翻過來就是了 12/17 14:34
luken:應該是限定說不能間隔太短PO文吧?? 12/17 14:34
luken:因為他的蛋糕合購我也都有在跟 不過感覺是無傷大雅啦 12/17 14:35
luken:沒說要幫講話什麼的 單純就事論事 覺得沒那麼嚴重 12/17 14:36
luken: 罷了 12/17 14:36
bluesky0610:你今天要來我們學校喔~~ 12/17 14:36
rjhio:應該是因為被水桶了就另開分身開團 那設罰責有什麼用? 12/17 14:39
rjhio:語氣都很類似.規則設下了,就該遵守~鑽漏洞 被提出 12/17 14:42
lbc12345:應該是太常推一樣的團 給人有營利的感覺 加上之前贈品問 12/17 14:43
ab770205:你讀高鳳阿 12/17 14:43
rjhio:就也不是只針對她阿 12/17 14:43
luken:SOGA@@ 因為我也都只有跟蛋糕而已XDD 12/17 14:44
lbc12345:題吧 12/17 14:45
bluesky0610:恩阿~~ 12/17 14:49
sniper578:可以不要在任一討論串的推文裡聊天嗎? 12/17 14:54
ab770205:剛發現19860914的文章 都是團購... 12/17 14:57
ashin42:大家好 我吃飽回來了!! 同學們有興趣要上課嗎 XD 12/17 14:59
avibmi:我怎季的 屏師的IP是固定的 12/17 15:17
avibmi:我回頭去看我大一的文章 IP都相同ㄟ 12/17 15:17
meowneko:唉唷 就同一層樓對外IP都相同啊~ 樓上沒認真看文被發現了 12/17 15:21
avibmi:我是說 剛剛有看到 人家說屏師是浮動IP 我才想說怪怪的 12/17 15:25
avibmi:而且同一層沒有一樣喔 我跟我同學的IP就都不同 12/17 15:25
joimk:同一層在你房號吧 譬如說13後就會差一號 12/17 15:38
joimk:宿網管了兩年的人XD<- 12/17 15:39
yahsien:屏師對外的IP應該都是一樣的 只有在校內才會看到IP不同 12/17 17:05
yahsien:像是我跟我室友在校內的BBS上IP是差一號 但是上PTT的時候 12/17 17:06
yahsien:我們兩個的IP是一樣的 12/17 17:06
s21730alice:so?...我想知道到底有沒有要修版規??(認真貌) 12/17 17:18
s21730alice:之前有說過要設版規~又不了了之??? 12/17 17:19
avibmi:置底文有阿 有何購跟買賣條例 12/17 17:28
x076235:以後合購都要PO照片(誤) L 我等你PO很久了 12/17 17:35
ab770205:L不是說上次手套團是最後一次了嗎@@? 12/17 17:41
meowneko:XD 糗大 12/17 17:42
luken:反正就兩個人是同一人 有啥好討論的= =? 12/17 17:43
iinstan:我也推 可以不要在任一討論串的推文裡聊天嗎? 12/17 18:00
mist:我完全看不出來置底的合購管理條理 有任何討論空間 12/17 18:32
mist:我印象中明明不少人有推文還是反應說為何要自介 明明連ID的 12/17 18:32
mist:註冊資料大家都可以不確實的填寫了 自介有用嗎? 我今天開分 12/17 18:33
mist:分身合購 為了讓兩邊信箱分開的話 那請問是不是要自介兩次? 12/17 18:33
mist:自介的意義在哪裡 我完全無法理解 今天跟合購 就是建立在基礎 12/17 18:34
mist:的信任上 我信任主購 所以我跟團 主購信任團員 所以敢收你 12/17 18:34
mist:我幾乎開任何合購團和收團員 都沒查詢過團員的資料 連Q都沒有 12/17 18:34
mist:更不要說我今天跟團還去查主購的自我介紹了 12/17 18:35
mist:主購的自我介紹有啥用?主購人落跑的時候 板主難道可以靠他找 12/17 18:35
mist:主購嗎? 12/17 18:36
ab770205:樓上 大大 息怒息怒 這的確是個問題 主購落跑的問題 12/17 18:42
ab770205:當主購落跑時 也許能查出當初發自介的IP循線查詢 12/17 18:44
ab770205:雖然也有可能找不到能 但我相信團員就是信任主購 12/17 18:45
mist:我沒很怒啦 我只是覺得根本沒討論空間 因為根本就沒後續結果 12/17 18:45
mist:當然有可能板主私底下有在討論我們不清楚 可是也沒進度的樣子 12/17 18:45
ab770205:才敢跟團 如主購落跑各團員的金錢要討回 也只能報案了 12/17 18:46
mist:ab大所講的尋IP查詢 如果主購在網咖打逼呢? 我只是想表達 12/17 18:46
x076235:樓上LAG 12/17 18:46
mist:有沒有發自介 根本不重要這個問題而已 依照有沒有發自介來 12/17 18:47
x076235:明明就沒說強迫自介、兩者差別只是發文的時間 12/17 18:47
ab770205:自介 我只當 讓大家認識自己的一篇文章 12/17 18:47
mist:進行所謂的優惠 我只是覺得不公平罷了 12/17 18:47
ab770205:這問題我想過 所以根本是很難查起 12/17 18:47
mist:我知道沒所謂的強迫自介 可是對於那些不想自介的人 有所謂的 12/17 18:48
ab770205:因為如果他都在網咖打逼 那根本很難查 12/17 18:48
mist:公平嗎?況且這樣板主真的有比較好管理嗎? 12/17 18:48
ab770205:而且如想調閱網咖監視器 也根本很難找到人 12/17 18:49
x076235:不想自介、可以去別的版吧?這裡是屏東版吧 12/17 18:49
ab770205:M大 是希望不想等事情發生了再來討論吧 12/17 18:49
x076235:每個版個版規本來就不一樣 12/17 18:49
mist:樓上也不必放大決 大步了主購直接在合購版開團罷了 12/17 18:49
mist:我相信主購只不過是想早點把團結束 大家盡快拿到東西 而且有 12/17 18:50
x076235:你也不必那麼正義吧... 12/17 18:50
mist:不知道有合購版可以一起省運費罷了 大不了就直接合購版開團 12/17 18:51
mist:免得還被不懂合購的人跑單才來哭訴 12/17 18:51
mist:那很抱歉我讓你有這樣的錯覺XD 12/17 18:52
mist:ab大 晚安XD 別人吃麵我喊燙 我去做我的事情去 12/17 18:53
ab770205:M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也希望大家找出共識 12/17 18:54
ab770205:版規剛出來 一定會有再討論的空間 12/17 18:55
laughmy:有人想等出問題再來討論啦( ′-`)y-~ 12/17 19:00
ab770205:因該先演擬怕可能所發生的事 12/17 19:25
EmilChau:等等,屏東版沒訂出任何板規啊Orz 12/17 20:02
ab770205:合購那條拉= = 12/17 20:03
EmilChau:那只能算是某種管理條例Orz 12/17 20:04
ab770205:恩 不過說真的今天有人提出這個問題 我們是否去正視 12/17 20:09
ab770205:這個問題呢? 12/17 20:09
EmilChau:不太可能變更,因為那是一個經過三次票選的主流民意結果 12/17 20:35
EmilChau:如果動不動就去修改,對參與前三次投票的鄉親來說似乎不 12/17 20:35
EmilChau:太尊重:) 12/17 20:35
ab770205:恩 但我還在想如發生此問題因採取的方法 12/17 20:36
s21730alice:合購買賣條例根本不算版規阿= ="(攤手) 12/17 21:11
ymsgcat:受小組長指示,本案回歸板務階級進行判定。? 12/18 01:54
ymsgcat:這年頭小組長這些公告也都省下來了阿。 12/18 01:55
ymsgcat:L版友的說法跟之前推文的說法完全不一樣耶。 12/18 02:08
ymsgcat:這樣也能採信? 12/18 02:08
luken:在說我嗎= =? 12/18 21:55
luken:啊沒事= = 12/18 21:55
shengo:發交屏東板主依權責處理,如對裁定有不服可以抗告... 12/19 07:31
shengo:應該很清楚明白吧,怎麼這個案子搞這麼多推文呀... 12/19 07:31